
1月28日下午,湖南省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

湖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蓮玉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委托,向大會報告工作。
1月28日下午,湖南省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蓮玉關于省人大常委會工作的報告。記者梳理報告發現,2018年,湖南省人大常委會推出了大量創新舉措,取得了顯著成效,亮點頻出,新一屆省人大常委會工作實現良好開局。
強化監督職能,首次實行全體會議審議執法檢查報告
堅持以法律的武器治理污染、用法治的力量守護生態,認真開展長株潭城市群生態綠心地區保護條例執法檢查。常委會會議聽取執法檢查報告,首次實行全體會議審議。截至12月31日,執法檢查交辦的45個問題已督促整改到位42個,共拆除違建面積68440平方米。
首次聽取和審議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綜合報告、金融企業國有資產專項報告,要求盡快建立完善國有資產監管法規制度,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聽取和審議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問題整改和審議意見研究處理結果報告,對15個省直單位的整改情況進行滿意度測評,審計報告指出的問題已基本整改到位。
首次編制五年立法規劃,為全省發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統籌謀劃本屆立法工作,編制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編制五年立法規劃,在湖南省人大常委會歷史上是第一次,為增強立法工作的規范性和科學性提供了重要保證。
省本級全年共制定修改高新技術發展條例、湘江保護條例、地質環境保護條例等法規25件,審查批準長沙市養犬管理條例、株洲市工業遺產保護條例、岳陽市東洞庭湖國家級自然保護區條例等地方性法規和自治條例、單行條例24件。
強化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全年審查規范性文件82件,責成制定機關糾正2件。首次聽取和審議備案審查工作情況報告,要求認真解決報備工作隨意性大、審查工作不到位等問題,做到“有件必備、有備必審、有錯必糾”。
全年共作出決議決定7件,任免國家工作人員164人次
修改省人大常委會討論決定重大事項規定,全年共作出決議決定7件。常委會第五次會議作出關于加快推進生態強省建設的決定,壓實各級行政、監察、審判、檢察機關責任,動員全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生態強省建設,讓“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理念在三湘大地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為配合做好省監察委員會組建工作,在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閉幕后,立即召開常委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省監察委員會4名副主任、4名委員的任命。根據換屆工作的需要,決定任命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負責人24名,保證了新一屆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及早正常運轉。決定任命新組建、更名或職能優化調整的省人民政府組成部門主要負責人8名,確保機構改革順利推進。全年共任免國家工作人員164人次。
4件代表議案全部得到落實,1337件建議全部辦結并答復代表
為增強議案審議和建議辦理實效,常委會認真聽取有關專門委員會關于代表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省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大會主席團交付的4件代表議案全部得到落實,制定長株潭自主創新示范區條例、修訂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辦法已列入2019年立法項目,修訂農村扶貧開發條例、實施廣告法辦法列入重點調研項目。代表提出的1337件建議,已全部辦結并答復代表。
規范代表履職管理和監督,制定加強省人大代表履職管理的意見,完善履職檔案,建立履職激勵機制,規范履職行為,提高代表執行職務的能力和水平。做好代表資格審查工作,依法終止3名被罷免的省人大代表資格,決定接受1名全國人大代表辭去代表職務。
2019年打算這樣干
立法:將抓緊制定修改洞庭湖保護條例、實施中小企業促進法辦法等6件法規,繼續審議環境保護條例、實施反家庭暴力法辦法、鄉鎮人大工作條例等3件法規草案,對制定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等12件法規項目進行重點調研。
監督:推動完善設立前有聽證、設立后有法規的自然保護區管理制度;開展水污染防治法、湘江保護條例、飲用水水源保護條例“一法兩條例”執法檢查,并組織專題詢問;著眼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聽取和審議全省民營經濟發展、農村集體經濟發展等專項工作報告。緊扣保障和改善民生,聽取和審議傳染病防治、禁毒、社會救助、學前教育及改革情況等專項工作報告,并針對學前教育及改革情況開展專題詢問。
依法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重點就促進和保障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強人民法院執行工作、加強人民檢察院法律監督工作等作出決議決定。加強對決議決定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確保相關重大事項落實見效。
著力推進代表工作創新:在基層人大試點民生實事項目代表票決制。推動代表“全員進站”,規范代表反映意見轉交處理機制。積極發揮代表小組作用,豐富閉會期間代表活動,推進代表向原選舉單位報告履職情況,支持和保障代表擔當盡責。
來源:紅網
作者:吳公然 李長宏
編輯: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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