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辦法》(以下簡稱“實施辦法”)于1994年審議通過,2006年修訂以來,在保障婦女權益、促進男女平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5月28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了實施辦法(修訂草案),標志著該法規時隔19年再次迎來修訂。
“隨著時代發展,婦女權益保障面臨諸多新挑戰。婦女權益保障法于2022年進行了全面修訂,現行實施辦法部分條款與上位法不一致。”省人大社會委相關負責同志在草案提請審議時表示,為維護法制統一,更好發揮法治對婦女事業發展的保障作用,修訂實施辦法十分必要且迫切。
修訂草案共37條,比原實施辦法減少7條,注重與反家暴、家庭教育、未成年人保護等有關法律法規及婦聯章程的統一和協調。
優化婦女發展環境方面,修訂草案用“三個同等”——即保障婦女與男子享有同等機會、獲得同等資源、得到同等發展——細化了男女平等原則,并新增了發揮婦女作用和支持婦女組織建設的規定。同時,修訂草案在保留原實施辦法中各級人大代表候選人女性比例規定的基礎上,新增縣級以上政府工作部門正職領導女性的量化要求。
強化婦女人格權保護與健康服務方面,修訂草案明確學校及公共場所建立防治性騷擾、性侵害制度。增加免費兩癌檢查、逐步為適齡婦女免費接種宮頸癌疫苗以及關注女性心理健康服務等規定。
修訂草案還健全了家庭暴力防范機制,建立完善反家庭暴力聯動工作機制,規范家庭暴力案件首接部門的責任,強化公安機關等主體協助執行人身安全保護令職責,針對存在嚴重家庭暴力情形的離婚糾紛訴訟案件,規定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及時立案審理。
審議中,常委會組成人員建議,要站在實施的角度,深刻把握上位法規定,更加細化實施辦法條款,突出法規重點。要切實回應社會關切,根本杜絕就業歧視,明確機關企事業單位帶頭落實性別平等,不得在招聘中設置歧視性門檻。要加強對農村集體經濟中婦女權益的保障,明確對村規民約等村務活動進行合法性審查,對有悖于男女平等基本國策的行為及時進行糾正或廢止。
來源:湖南日報
編輯:黃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