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網時刻新聞記者 吳公然 楊滋 長沙報道
被害人“求告無門”,加害者卻“逍遙法外”,這是謾罵侮辱、造謠誹謗、侵犯隱私等網絡暴力屢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全國人大代表、湖南人和人律師事務所創始合伙人江帆調研發現,根據我國現行刑法的相關規定,誹謗罪大多被視為自訴案件,只有在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情況下,才會轉變為公訴案件。而網絡誹謗案件的特殊性在于,相關證據的收集和固定往往需要借助專業的設備和技術,這對于被害人來說無疑是一個巨大的挑戰。
“要想有效遏制網絡暴力的蔓延,必須從制度層面入手,讓法律成為保護網絡空間正義的利器。”2023年3月,在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江帆領銜提出了《關于修改刑法,有效打擊網絡侮辱誹謗犯罪的議案》。他建議將通過網絡實施的侮辱誹謗犯罪明確納入公訴案件范圍,并適當提高量刑幅度,增加“情節特別嚴重”的處罰檔次。
議案獲得全國人大的高度重視,將會同有關方面在下一步修改刑法時認真研究論證,并推動完善相關司法解釋,以更好地適應網絡時代的需求。
202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聯合發布《關于依法懲治網絡暴力違法犯罪的指導意見》,對網絡暴力違法犯罪案件的法律適用和政策把握問題作了全面、系統的規定,重點打擊惡意發起者、組織者、推波助瀾者以及屢教不改者。
業精于勤荒于嬉。為了提出高質量的議案和建議,江帆結合律師工作實際,全年都在收集議題并作針對性調研,平均每年圍繞20多個議題進行研究調研。近兩年,在全國兩會上,江帆領銜提出了《關于修改人民防空法,明確人民防空工程產權歸屬的議案》《關于修改刑法,有效打擊網絡侮辱誹謗犯罪的議案》《關于修改刑事訴訟法,完善涉案虛擬貨幣處置制度的議案》等8件議案,涉及的4個立法項目已列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
來源:紅網
作者:吳公然 楊滋
編輯:黃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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