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將于3月24日至27日在長沙召開。日前,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卿曉英就本次常委會會議擬審議的法規作了介紹。
促進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若干規定草案迎來三審
今年1月,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對促進金融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發展若干規定草案進行了二次審議。根據各方面意見,草案三審稿針對基金募集、投資、管理、退出機制,科創類基金風險防控措施和考核評價機制等方面作出了更加明確的規定。
草案三審稿規定,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應當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專業化原則,建立健全科技創新類基金募集、投資、管理、退出機制,按照基金章程或者協議約定雙方收益分配、損失分擔等權利義務,公平合理維護各方出資人的合法權益。
科創類基金的風險防控措施方面,草案三審稿規定建立健全關聯交易管理制度,不得以基金財產與關聯方進行不正當交易或者利益輸送,政府與相關部門加強對科創類基金依法合規監管,不以行政手段干預基金日常管理事務和具體項目投資決策。同時,明確科創類基金的考核評價機制,規定省、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建立健全基金考核評價、激勵約束機制,將支持科技型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的政策目標綜合實現情況作為主要考核指標。
城市上空際線管控若干規定草案二審稿調整法規名稱
2024年11月,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對城市天際線管控若干規定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此次草案二審稿根據審議意見、調研意見和專家論證會意見,將法規名稱修改為《湖南省城市上空際線管控若干規定》,并對草案中天際線山際線城際線的定義作出修改完善。
同時,草案二審稿對管控區域和管控要求作出進一步梳理,在重點管控區域中增加“核心景區”“城市重要景觀軸線”“標志性建構筑物周邊區域”等內容,并明確了重點管控區域具體范圍的劃定程序;此外,對高度、通透、退讓等管控要求作出修改完善。
草案二審稿還針對設計單位及其從業人員、建設單位、有關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分別設定了法律責任。
促進學生心理健康條例草案二審稿進一步完善各方職責
2024年11月,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對促進學生心理健康若干規定草案進行了初次審議。根據《湖南省地方性法規名稱適用及體例規范》的規定,草案二審稿將法規名稱修改為《湖南省促進學生心理健康條例》。
草案二審稿完善各方職責,推動形成全社會關心關愛齊抓共管的責任體系。明確教育部門推進思想政治教育課程建設,組織編寫符合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和學生實際特點的心理健康教育材料,衛生健康部門應當加強學生心理健康醫療資源供給。要求留守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每年安排適當時間陪伴被監護人,給予親情關愛。規定學生應當“增強自助、求助、互助意識”。明確學校應當完善思想政治教育體系,建立相互尊重、平等和睦的師生、同學關系,引導教師教書育人并重,將師德師風和教育家精神融入教師教育課程和教師培養培訓全過程。
針對政府、學校及其工作人員、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未依法履行職責的情形,草案二審稿分別設定了法律責任,增強法規剛性。此外,草案二審稿還將“大思政課”育人的要求融入法規,修改完善了“五育并舉”等規定。
來源:湖南人大融媒體中心
編輯:黃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