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在湖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上,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飛作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報告。31日上午,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對報告進行了審議。
7月28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聽取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實施情況的報告。攝影/周婷
2025年是“法治護綠”三年行動的收官之戰。根據省人大常委會“法治護綠”三年行動總體安排,今年5月至7月,省人大常委會對大氣污染防治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實施情況進行檢查,同時開展水、土壤污染防治領域相關法律法規重要條款和長株潭生態綠心保護條例貫徹實施情況的檢查,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烏蘭擔任組長,7名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成員分別帶隊赴14個市州開展檢查。
法治破題,成效凸顯
在收官之年開展的執法檢查有何特點?陳飛在報告中指出,這次“法治護綠”執法檢查堅持學法與普法相結合,堅持明查與暗訪相結合,堅持四級人大聯動、五級代表參與,聚焦大氣污染防治等六大方面,推動問題整改落實。
報告對開展“法治護綠”三年行動的成效進行了說明:三年來,全省上下堅決扛牢生態環境保護的政治責任和法治責任,始終堅持用最嚴格制度最嚴密法治保護生態環境。一是地方性法規制度體系不斷健全完善。制定修訂生態環境保護領域省本級地方性法規6件、打包修改3件。二是法治賦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全省147個地表水國考斷面優良率98.6%,PM2.5平均濃度、優良天數比率、重污染天數在波動中總體改善,土壤環境質量總體穩定。三是推動解決了一批突出生態環境問題。2023年、2024年“法治護綠”執法檢查共交辦112個問題,90%以上的問題得到解決。
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烏蘭帶隊到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開展“法治護綠”執法檢查。圖為檢查組在湘西自治州泰鑫機動車檢測有限責任公司開展實地檢查。攝影/陳霸
直指問題,毫不含糊
報告直指問題,毫不含糊,主要包括七個方面:落實“三管三必須”要求有差距、空氣質量改善未達預期、水污染防治任務相當艱巨、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管控有待強化、長株潭生態綠心保護相關配套制度和工作有待加強、突出問題整改力度不夠、生態環境保護“1+N”地方性法規制度體系仍需完善,并以附件形式梳理形成了包含21個問題的共性問題清單與包含130個問題的個性問題清單。
由于“三管三必須”責任機制不健全、一些部門對自身法定責任還不清楚、法律學習宣傳不夠深入,使得我省部分職能部門在落實“三管三必須”要求上不到位。例如:個別部門片面地認為生態環境保護主要是生態環境部門的責任,工作上不配合、不積極、不擔當,對餐飲油煙、建筑垃圾堆放等方面的監管相互推諉。
2023年以來,我省空氣質量離完成國家考核目標還有距離,空氣質量改善未達預期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一是產業結構、交通運輸結構仍然不優,二是秸稈綜合利用和煙花爆竹燃放管控不到位,三是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措施落實不夠有力。
在水污染防治上,我省水環境基礎設施存在明顯短板,工業廢水、礦涌水、畜禽糞污處理缺乏有效監管,黑臭水體沒有根治等問題突出,甚至在納入國家管控的460個農村黑臭水體中,仍有108個未完成治理。
我省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和風險管控有待強化,主要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一是土壤污染“底數”沒有完全摸清。全省建設用地污染地塊的污染坐標、污染成因、污染因子和污染深度等情況并未逐塊摸清。二是風險管控措施執行不嚴。一些優先監管地塊風險管控措施不完善、針對性不強,周邊居民在地塊內存在擅自種植食用農作物等問題。
長株潭生態綠心保護部分重點工作進度較滯后,綠心保護項目庫還未建立,省市縣聯動工作機制尚未有效運行。與此同時,還存在省級自然資源、林業、水利、生態環境等部門的專項資金分散投入,缺乏協同增效,對綠心地區的傾斜性和針對性支持不足等問題,綠心保護與發展的資金投入整合機制還需進一步健全。
此外,移動源污染治理以及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油煙、惡臭、光污染、擊打震動的立法有待完善。
壓實責任,守住底線
針對存在的主要問題,報告提出,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斷增強政治責任感、歷史使命感和不進則退、慢進也是退的工作緊迫感,守住生態環境質量“只能更好、不能變壞”的責任底線。
報告建議,要全面壓實法定責任,嚴格落實“三管三必須”要求。厘清各職能部門的法定職責清單和權力清單,建立“三管三必須”責任落實機制和問責機制,形成統籌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除此之外,報告還建議堅持問題導向,既要一以貫之狠抓突出問題整改,對已整改銷號問題全面開展“回頭看”,確保真改實改;又要對正在整改的問題,確保按時保質整改到位,通過整改一個問題、解決一類問題、提升一個領域。
來源:人民之友
編輯:黃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