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聽取了省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審議《湖南省開放型經濟促進條例(草案)》議案的說明。攝影/楊柳
為推動開放型經濟高質量發展,切實解決開放型經濟規模不大、市場開放程度不足、跨境要素流動不暢、支持保障力度不夠等問題,省人民政府擬定了《湖南省開放型經濟促進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及其說明。7月28日,在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上,省商務廳廳長沈裕謀受省人民政府委托作了條例草案的說明。
聚焦問題解決與舉措落地
“制定本條例有利于優化開放型經濟發展環境,加大支持和保障力度,推動開放型經濟高質量發展。”沈裕謀說。條例草案突出問題導向,堅持靶向施治。緊扣“促進什么、誰來促進、怎么促進”,注重總結提升實踐經驗,充分吸收借鑒開放前沿地區經驗做法,對促進開放型經濟發展的重點內容與關鍵舉措作了較為全面的規定。對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統籌對內對外開放,助力打造內陸地區改革開放高地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四向發力破解發展難題
條例草案聚焦開放主體、開放平臺、開放環境等問題,著力解決影響和制約開放型經濟發展的痛點、堵點、難點問題。
針對全省開放型經濟規模不大、外向度不高的問題,條例草案明確培育主體、發展新業態新模式、加強通道建設和利用、推動招商引資便利化四大開放舉措。支持工程機械、軌道交通等優勢產業加快外向發展,加強對外貿易綜合服務企業培育,引導更多經營主體開展外貿業務。積極推動跨境電商、外貿綜合服務、新型易貨貿易等新業態新模式發展。對加強通道建設提出明確要求,即健全國際航空客貨運、中歐班列、東盟貨運、江海聯運、湘粵非鐵海聯運等通道體系,完善陸海天網一體化布局及基礎設施。同時為招商引資提供便利,對重大項目洽談提供綠色審批通道,縮短境外招商審批時限。
強制度保障破除隱性壁壘
針對市場開放程度不足、隱性壁壘仍然存在等問題,條例草案打出破壁壘與強保障組合拳,聚焦市場壁壘與要素流動障礙,優化開放環境,建立系統性保障機制,全方位激活開放動能。條例草案明確平等待遇和市場準入,規定了禁止歧視并落實負面清單管理相關內容。著力構建公平透明的開放環境,同時保障投資者合法權益,并從人員進出、資金流動、數據跨境等關鍵環節打通要素自由流動堵點。
在開放保障層面,條例草案建立容錯機制,為探索創新“松綁減負”;完善人才配套服務與財政支持,強化金融支持;通過涉外法治保障機制,一體推進涉外立法、執法、司法等全鏈條服務,為開放型經濟發展注入“強心劑”。
30日下午,省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對條例草案進行了分組審議。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時指出,要進一步明確總體要求,健全完善政府促進機制,構建“六外”聯動政府促進機制,明晰權責協同;聚焦重點領域深化開放合作,對標一流優化開放環境,強化制度保障與促進措施;以包容審慎監管鼓勵創新實踐,全方位釋放開放型經濟活力。
來源:人民之友
作者:楊柳
編輯:黃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