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29日,《湖南省促進學生心理健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將于7月1日正式施行。
《條例》共二十三條,覆蓋家庭責任、學校教育、政府職責、醫療資源、社會支持、法律責任等全鏈條,標志著湖南在學生心理健康領域邁入法治化、規范化新階段,旨在為學生心理健康筑牢法治屏障。
5月30日下午,湖南省人大常委會舉行新聞發布會,就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的《湖南省促進學生心理健康條例》等進行發布(央廣網記者黃珂嵐 攝)
立法:回應現實需求,轉化湖南經驗
近年來,青少年心理健康問題呈現低齡化、普遍化趨勢,成為社會關注的焦點。湖南省學生心理健康工作仍面臨科學認識不統一、社會觀念不一致、干預手段不足、學校支持體系和社會工作體系不健全等問題,亟需通過立法明確各方責任,構建系統化解決方案。
近年來,湖南省在深入調研基礎上,將行之有效的實踐經驗上升為法規制度。《條例》以“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為原則,明確家庭、學校、政府、社會四方責任,構建“黨委領導、政府主導、部門協作、家校協同、社會動員、全民參與”的工作機制。
“確保法規科學可行,必須充分尊重客觀規律,充分表達人民的意志。”湖南省人大教科文衛委主任委員蔣祖烜回答央廣網記者提問時介紹,在立法過程中,湖南省堅持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立法調研階段采取“大數據+解剖麻雀”相結合的方式,調研范圍覆蓋全省14個市州、20余所各類學校。在法規起草階段,省人大教科文衛委牽頭組建專題調研組,形成了《持續改進我省中小學生心理健康工作的幾點建議》和《打造心育綠洲的縣域樣本》兩份專題調研報告,為立法工作提供了重要參考。
值得關注的是,草案一審后,省人大常委會領導密集召開多場座談會,充分聽取人大代表、專家學者、教師和家長的意見建議。其中,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烏蘭與衡南縣8名中學生面對面交流,將學生們的意見建議直接吸納到條例中。同時,立法工作還征求了教育、衛健、傳媒等領域專家以及立法專業人士的意見,確保條例內容更加科學完善。
核心:全鏈條責任體系,五育并舉促健康
記者注意到,《條例》立足于“預防”,著眼于“促進”,從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到社會環境凈化等多方面規定了促進和預防措施。
其中,明確家庭是“第一個課堂”、父母或監護人是“第一任老師”,應當學習心理健康知識、關注子女異常、保障休息與運動、嚴禁家庭暴力,并首次對留守未成年學生監護人的溝通頻次(每周至少一次)和陪伴要求作出規定。要求學校配備專兼職心理健康教師,建設標準化心理輔導場所,開足心理健康課程,建立全員參與(從班主任到安保人員)的工作機制,并首創“首發必問必報必管必獎”機制,快速應對心理危機。
從政府與社會層面,厘清了教育、衛健、網信、公安等十余個部門職責,要求保障經費投入、凈化網絡環境、加強心理咨詢機構監管,鼓勵醫保覆蓋心理治療、設立關愛基金。
此外,《條例》創新性地將心理健康促進深度融入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要求保證體育、藝術課程時間,減輕學業壓力;拓寬勞動教育實施途徑,引導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實踐等。
此外,《條例》也在“治”上下功夫,鼓勵醫療機構設立學生心理門診、開設學生就診綠色通道,鼓勵“將心理治療項目全面納入基本醫療保險支付范圍”,減輕學生醫療費用負擔。并對存在嚴重心理問題學生的休學、復學及銜接作出明確規定。
“這一《條例》明確了‘促進學生心理健康是全社會的共同責任’,清晰界定了家庭、學校、學生、政府及其組成部門等各方主體的‘位’與‘責’。”湖南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卿曉英介紹。
實踐:從“衡南樣本”到全省推廣
近年來,為探索出一套可復制的心理健康工作模式,湖南廣泛汲取基層實踐,尤以衡南縣的探索最具代表性。這個曾因學生心理問題困擾的湘南縣域,通過數年攻堅,打造出全國矚目的“心育綠洲”。
“衡南經驗”針對留守兒童關愛、心理危機干預等重難點問題持續創新,為縣域學生心理健康工作提供了系統性解決方案,其中“八個一”模式——從全員普查、一生一檔到危機干預、心理輔導室建設,從心理課程開設、常態化家訪到專業隊伍培育、家長學校建設,構建了標準化工作框架。數據顯示,2024年衡南縣四、八年級學生抑郁傾向、中度焦慮比例均顯著低于全省、全國平均水平及自身2021年水平,學校積極心理環境建設領跑全國。
湖南省教育廳黨組成員余偉良介紹,下一步,將推動各地落實“全員育心”,建立以心理健康教育教師、班主任等為主體,全體教職員工共同參與的工作機制,設立心理輔導專門場所,并完善分級預警和干預機制。
當前,湖南正以立法為引領,凝聚全社會合力,繪就一幅“以心育心、以愛護苗”的新圖景,為學生的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來源:央廣網
作者:黃珂嵐
編輯:黃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