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飛率隊在益陽市開展濕地保護立法調研。
6月4日,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飛率隊赴益陽市開展濕地保護立法調研,先后到南洞庭湖自然保護區等地考察并主持召開座談會,聽取部分人大代表、村支書、專家的意見建議。
召開座談會。
陳飛指出,濕地是“地球之腎”,是我們共同的家園,濕地保護意義重大。湖南作為全國濕地資源極為豐富的省份之一,修改條例,筑牢法治根基勢在必行。
陳飛強調,一是要做好核實面積、提升功能、生態修復和綜合利用四件事。根據實事求是原則,爭取用一年時間準確核實濕地面積;切實增強濕地氣候調節、防洪蓄洪、維持生物多樣性等功能;堅持自然恢復為主、人工修復為輔的方針,做好修復工作;加強蘆葦、治污、動物、植物、魚類、旅游等綜合利用,將濕地的生態價值轉化為經濟和社會效益。二是要分級分類管理保護。按照濕地的生態定位、生態功能和生物多樣性等重要程度,科學劃分濕地保護等級,建立名錄,突出重點,按照優先序做好保護工作。三是要明確責任,理順體制機制。由省林業局牽頭,水利、自然資源等部門參與,科學制定濕地保護修復方案及相關規劃,明確各級各部門法定職責,明確責任人,履行好職責,形成保護濕地的強大合力,切實保護好濕地資源。
省人大環資委主任委員鄒文輝、省生態環境廳、省林業局、益陽市人大和政府相關負責同志參加調研座談。
來源:湖南人大融媒體中心
作者:田祥淼 攝影:劉馨予
編輯:黃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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