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9日,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農率隊赴湘潭市開展法律援助立法調研。
4月9日,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農率隊赴湘潭市開展法律援助立法調研。
調研組實地調研了公共法律服務中心(法律援助中心)、基層立法聯系點、律師事務所、司法所等,詳細了解了法律援助工作流程、法律咨詢、便民舉措等情況;并召開座談會,聽取湘潭市政府、市法院、市檢察院、市司法局、市民政局等關于貫徹實施法律援助“一法一條例”工作情況匯報,聽取部分省人大代表、有關基層法律援助工作者、律師代表、受援群眾意見建議。
召開座談會。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農在座談會上講話。
周農指出,法律援助是一項德政工程、民心工程、法治工程,是保障老弱病殘貧等弱勢群體平等實現合法權益的司法救濟制度,充分體現了社會主義的優越性。修訂湖南省法律援助條例,對于推動我省法律援助工作在法治軌道上規范高效運行、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周農強調,修訂湖南省法律援助條例是我省民生領域立法工作中的一件大事要事,既要發揮地方立法的實施性功能,有力保障法律援助相關法律法規在我省的貫徹實施,又要發揮地方立法的補充性功能,因地制宜總結好我省在推進法律援助工作中的先進經驗,解決好工作中存在的現實問題,確保高質量完成立法任務。
周農要求,一是要堅持重點和全面相結合。要緊扣立法目標任務,始終把保障困難群體獲得必要的法律服務作為地方立法的重點任務。要堅持問題導向,通過立法破解實際工作中的具體難題,確保法規有效管用。要通過立法調整法律援助經濟困難標準,降低法律援助門檻,讓改革發展成果惠及廣大人民群眾。二是要堅持質量和效率相統一。要用法治思維和方式推動法律援助工作有序運行,確保法律援助辦案質量。要堅持人民立場,體現更多便民措施,最大限度方便受援群眾。要健全機制,降低援助成本,提高辦案效率。三是要堅持繼承和創新相協調。要堅持地方立法“不抵觸”原則,對上位法有關條款進行具體細化、補充。要落實“小快靈”立法要求,創新體例,更加突出可操作性。要把我省各地創造的行之有效、可復制可推廣的做法經驗,用法規形式固定下來,突出湖南立法特色。
省人大監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員龍朝陽,有關常委會組成人員、監察和司法委組成人員以及省人大代表參與調研。湘潭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李激揚陪同調研。
來源:湖南人大融媒體中心
作者:陳軻
編輯:黃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