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灘區人大常委會針對承辦單位在代表建議辦理工作中存在的“重答復、輕落實”等問題,完善代表建議辦理承諾機制、聯合督辦機制、綜合考評機制,促進代表建議辦理工作的制度化和規范化,推動實現代表建議辦理“高質量”。
一是完善辦理承諾機制,明確怎么辦。承辦單位根據代表建議內容列出承諾事項清單,把代表建議內容轉化為工作清單,做到有明確目標、有可行措施、有時間節點。區人大常委會聯工委會同區政府辦對各承辦單位承諾清單進行審核,予以確認。承諾事項清單一經確定,就成為代表建議辦理的目標責任書,貫穿整個辦理過程,不僅使辦理工作有了清晰的“施工圖”,也給督辦與考核提供了明確的“硬杠杠”。
二是完善聯合督辦機制,多種方式督。區人大常委會創新工作機制、實施聯合督辦,將多方力量有機整合,創新督辦形式。代表建議不僅有區委常委會和人大常委會領導班子成員帶頭督辦,還有區政府負責人牽頭領辦;不僅有區人大常委會聯工委專門督辦,還有各專門委員會對口督辦;不僅有區政府辦督查督辦,還邀請代表全過程參與督辦;不僅有上門聽取匯報,還有現場視察調研;不僅有承辦單位“面對面”答復反饋,還有常委會“背靠背”滿意度調查。
三是完善綜合考評機制,確保辦得好。區人大常委會重新科學設置考核權重和細則,為真正提高辦理實效提供抓手和保障。在區委區政府對區直單位的綜合績效考核內容中,區人大常委會提升了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在人大工作考核中的權重,其分值由20分增加到30分。同時,重新調整代表建議辦理評分標準各項權重,增加辦理效果和領導重視分值,調整后,辦理效果由20分調整為40分,領導重視由10分調整為20分。2023年,人大代表提出的96件建議,辦結率、回復率達到100%,代表滿意率達到95.8%。
來源:冷水灘區人大
作者:蔣慧
編輯:黃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