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立法是株洲市和江西省萍鄉市一起做的非常緊密的協同立法。”11月27日下午,湖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分組審查了《株洲市萍水河——淥水流域協同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
《湘贛邊區域合作示范區總體建設方案》明確,要將湘贛邊區域打造成為綠色發展和生態文明建設的引領區,在湘贛邊區域共筑長江流域綠色生態屏障。
為什么協同立法?信息不透明、不共享,執法不配合,應急不聯動是株萍共筑綠色生態屏障的堵點。近年,省市兩級政府就萍水河—淥水流域保護開展了系列合作,但缺乏強有力的制度約束,存在協作不暢等問題。此外,株萍兩地未建立應急聯動機制,造成了查因時間長,污染持續時間長,損失大等問題。通過協同立法打通堵點,能切實有效提升流域水安全保障水平。
《條例》擬解決哪些主要問題?《條例》是在水污染防治法、水法、湘江保護條例等諸多上位法對水資源保護、水污染防治等實體內容有具體規定的基礎上,聚焦水質、水量、航道建設等需要上下游協同配合的事項,探索協同推進生態優先和綠色發展的新路子,為不同行政區之間決策協同、政策協同、工作協同、監督協同提供正當性依據。
《條例》有哪些亮點?此次《條例》彰顯了“立法全過程協同”鮮明特點,打破了“行政邊界”。兩市采取緊密型、全過程協同的“八同”立法模式,聚焦萍水河—淥水流域保護需要兩市攜手共同解決的問題,同步立項,組建跨省立法工作專班,共同調研,共同起草,形成共同的法規草案,同步審議,同步實施,同步宣傳,并協同開展監督。這種非常緊密的協同立法形式在全國尚屬首次。
此外,《條例》突出“小快靈”立法,堅持問題導向,聚焦萍水河—淥水流域保護中需要株萍兩地協同的事項開展立法,增強法規的針對性、實效性和可操作性。
來源:瀟湘晨報
作者:章楊梓昕
編輯:黃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