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2日,湖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查批準了《長沙市餐飲業油煙污染防治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若干規定》),由長沙市人大常委會公布施行。
餐飲業油煙污染是較常見的環境污染問題,也是老百姓十分關注的民生問題。2022 年,長沙市 12345 政務熱線收到藍天保衛戰相關訴求 13706 件,油煙排放類件占比 49.5%,人民群眾對解決餐飲業油煙污染問題的愿望迫切。
《若干規定》堅持“小切口”立法思路,主要圍繞貫徹落實大氣污染防治法中關于“禁止在三類場所新建、改建、擴建餐飲服務項目和排放油煙的餐飲經營者必須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兩個問題,從制度層面細化落實相關規定,實現餐飲油煙污染防治的長治長效。
根據《若干規定》,長沙市禁止在居民住宅樓,未配套設立專用煙道的商住綜合樓,商住綜合樓內與居住層相鄰的商業樓層三類場所新建、改建、擴建產生油煙的餐飲服務項目。違反本規定的,由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關閉,并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排放油煙的餐飲業經營者應當根據經營規模和有關技術規范安裝油煙凈化設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煙凈化措施,使油煙達標排放,防止對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環境造成污染。違反本規定的,由城市管理和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改正,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拒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治。
此外,排放油煙的餐飲業經營者應當及時清洗、維護油煙凈化設施,如實記錄清洗、維護信息,信息保存期限不少于一年。
來源:時刻新聞
編輯:黃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