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上午,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次會議分組審議了《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辦法(修訂草案·二次審議稿)》(以下簡稱條例草案)。
“隨著家養寵物的增多,越來越多的人開始對狂犬病產生擔憂。”有委員表示,條例草案明確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應當在人口密集的街道和社區設置狂犬病免疫點;對犬只實施疫苗接種,應當建立免疫檔案,記錄相關信息,出具免疫證明。
在審議會議中,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飼養的貓也需要實施狂犬病免疫;飼養者也需要增強動物防疫的意識,履行狂犬病疫苗的免疫接種義務,并取得狂犬病免疫證明。
條例草案中,關于狂犬病免疫管理方面,第七條對狂犬病免疫點設置、免疫接種、犬只和貓的免疫管理作出規定。對此,常委會組成人員存在兩方面不同意見:一種意見建議對犬只實施狂犬病強制免疫,并細化流浪犬、貓的控制和處置措施;另一種意見建議應當區分城鄉不同區域分別做出規范,同時對社會力量參與控制、處置流浪犬、貓的規定應當慎重。
據了解,目前湖南省沒有將犬只狂犬病納入動物疫病強制免疫地方病種目錄。另外,雖然狂犬病免疫管理在上位法中已有比較全面的原則規范,但規定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飼養犬只防疫管理辦法。根據調研情況以及各方面意見,條例草案完善了狂犬病免疫點開展業務的要求,增加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制定飼養犬只防疫管理的具體辦法”,刪除了社會力量參與流浪犬、貓的處置規定。
來源:瀟湘晨報
作者:章楊梓昕 吳俊儀
編輯:黃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