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隔11年,我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迎來“大修”。9月19日,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分組審議了《湖南省科學技術進步條例(修訂草案)》。
“近年來,省委、省政府堅持把創新擺在現代化新湖南建設的核心位置,科技創新對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支撐引領作用不斷增強。”省科技廳負責同志在修訂草案說明中表示,現行條例部分內容與修改后的國家上位法不一致,不能適應新時期我省高質量推動科技進步工作、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高地的需要,亟須修改。
修訂草案共8章56條,主要規定了基礎研究、應用研究與科技成果轉化、企業科技創新、研發機構、科技人員、區域創新與國際合作、保障措施和監督管理等內容。
為推動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條例完善科學技術計劃體系,并加強基礎研究,對基礎研究投入、基礎研究能力建設、省自然科學基金等作出了規定;還明確建立和完善攻關協調機制,規定省、設區的市、自治州、有條件的縣(市、區)人民政府定期發布關鍵核心技術需求清單,有關部門應當完善關鍵核心技術攻關項目的組織實施機制和管理方式。
人才是科技創新的關鍵因素。在激勵科技人員創新方面,條例完善科技獎勵制度,進一步優化我省科技獎獎項設置,擬增加卓越青年獎,加大對青年科技人才的激勵。條例在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的基礎上,賦予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在工資薪酬分配、崗位設置方面一定的自主權;鼓勵設置創新型崗位和流動性崗位引進高層次科技創新人才。
常委會組成人員在審議中建議,要采取更為有效的激勵措施,充分調動廣大科學技術人員的積極性,更好留住、引進、用好科技人才。要充分發揮法治保障作用,引導企業增加研發投入,加強金融和社會支持,推動我省科技研發投入強度盡快超過全國平均水平。
來源:湖南日報
作者:陳奕樊
編輯:黃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