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之所盼,法之所向。
五年來,省人大常委會勇挑“重擔子”、敢啃“硬骨頭”、下好“先手棋”,寫就了濃墨重彩的湖南立法新篇章。本屆以來,省人大常委會制定、修改省本級地方性法規68件,打包修改法規110件,廢止法規15件,審查指導設區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規124件,為全省高質量發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
把“黨言黨語”轉化為“法言法語”
11月23日下午,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四次會議高票表決通過《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規定》,為防范和化解居民自建房安全風險提供有效法治保障,填補了地方在居民自建房方面的立法空白。
長沙市望城區“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發生后,習近平總書記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堅決防范各類重大事故發生,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大局穩定。省人大常委會扛起地方人大在保障安全發展中的責任,決定采取“小快靈”立法方式,圍繞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問題進行立法。
“這是全國首部專門規范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規。”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環資委主任委員文志強表示,若干規定針對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難點、短板和關鍵問題,緊密結合湖南實際,提出切合實際的解決方案,在發揮安全監管作用的同時,將起到便民利民、服務經濟社會發展的作用。
本屆以來,省人大常委會牢記習近平總書記殷殷囑托,堅持從習近平法治思想中找立場、找方法、找答案,立足人大自身職責定位,找準找實地方立法工作切入點,做到既講好“黨言黨語”,又講好“法言法語”。
圍繞“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省人大常委會全面謀劃、系統推進相關法規出臺。在全國率先出臺首部推動先進制造業發展的地方性法規——《湖南省先進制造業促進條例》,明確建立省、設區的市(自治州)聯動的產業鏈鏈長制。2020年3月通過的《湖南省長株潭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條例》,著力推動以科技創新為核心的全面創新,為打造湖南科技創新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龍頭提供了制度支撐。
牢記“守護好一江碧水”的殷切囑托,為湖南生態環境保護筑牢堅實的法治屏障。在《湖南省洞庭湖保護條例》中,確定“一湖四水”協同治理,建立河湖長制和洞庭湖目標責任制、考核評價制度等,一體做好水安全、水資源、水生態、水環境、水文化這篇大文章。在《湖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中,以解決采砂管理實踐中的現實問題為導向,重點圍繞厘清職責、規范采砂、從嚴治砂,對非法從事采運砂、買賣河道采砂許可證等相關行為,設定了責任條款與懲處措施。
扛牢“十步之內必有芳草”法治責任,省人大常委會及時制定出臺《湖南省紅色資源保護和利用條例》,明確紅色資源管理部門應當在同級黨委宣傳部門牽頭建立的紅色資源保護和利用聯席會議統籌、協調、指導下,推動解決紅色資源保護和利用中的重大事項,用法治力量呵護湖南“芳草”。
湖南及時準確把“黨言黨語”轉化為“法言法語”,助推法治湖南建設行穩致遠。
讓全過程人民民主貫穿立法全過程
2022年3月1日,《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正式開始施行。這部共8章60條的省本級法規,聚焦湖南土地管理“最盼、最急、最憂”的熱點難點問題,順應新時代耕地保護和人民需求,在法治軌道上切實端牢湖南人的飯碗。
湖南土地管理立法是一次全過程人民民主的生動實踐:調研組赴永州、長沙、株洲等地開展立法調研,通過現場考察、召開專家論證會等多種形式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建議;將辦法修訂草案修改稿寄送全體省人大代表,專門組織省人大代表研讀討論,共收到500多條意見建議;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先后兩次審議辦法修訂草案。
“耕地保護是‘國之大者’。立法過程中做到了深入基層一線,充分聽取群眾訴求呼聲,尊重代表意見建議,值得點贊。”代表們紛紛表示。
擴大人民群眾參與立法的廣度深度,切實提高立法質量水平,是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必然要求。省人大常委會堅持“黨的領導、人大視角、法定職責、制度功效”,進一步建立健全立法匯聚民智機制,著力解決“為什么要立法”“為誰立法”“依靠誰立法”“要解決什么焦點難點問題”。
在立法項目的選定上,建立從代表議案建議、面向社會公眾征集、收集社情民意等渠道選取立法項目的工作機制,注重選取人民群眾關心關注的立法項目進行論證,選擇人民群眾生產生活過程中的急難愁盼問題進行立法。
在具體制度設計上,堅決守住基本民生底線、公平正義底線和公共安全底線,樹立人民利益至上的價值取向。始終堅持公民權利本位,正確處理好公權力與私權利的關系,讓人民群眾充分享受立法帶來的制度保障。
在立法過程中,就涉及人民群眾根本利益的法規草案,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廣泛聽取意見和建議,涉及重大利益調整的,召開立法聽證會;堅持立法規劃計劃、所有法規草案面向社會公開征集等。
同時不斷擴大人大代表主體作用,不斷豐富人大代表參與立法的形式,在法規立項、起草、論證、審議、修改等全過程中充分發揮代表的作用,充分聽取和吸收代表意見;在常委會審議法規草案時,對列席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認真研究考慮,并在相關立法文件中予以反饋和說明;代表參與立法工作納入到代表的履職評價、納入到“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系基層代表,代表聯系人民群眾”的范圍。
立法協商是民主協商在立法工作中的直接體現,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基本實現形式。省人大常委會堅持立法協商,著力把各方面社情民意統一于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之中。
“真沒想到,我的建議能被采納入法。”2021年7月,來自望城區的龍先生通過望城區基層立法聯系點提交了關于各級地方政府對本轄區紅色資源的保護和利用應起到主導作用并加強財政支持的建議,最終被《湖南省紅色資源保護和利用條例》采納。
基層立法聯系點一頭連著國家權力機關,一頭系著基層代表和群眾,是人民群眾有序參與立法工作的重要載體,把“群言群語”有效轉化為“法言法語”。近年來,省人大常委會建立9個省級基層立法聯系點,帶動市州建立128個基層立法聯系點。9個聯系點充分發揮“民意直通車”作用,對60余件國家法律、地方性法規草案提出了1000余條意見和建議,不少意見建議變成實實在在的法律條文。
不僅如此,還注重發揮立法咨詢專家“智囊團”的作用,組建立法咨詢專家庫,聘請59名立法咨詢專家。在立法起草和修改過程中,通過召開專家論證會,認真聽取專家的意見建議。
以高質量立法助推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科學精準及時有效做好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決定》的出臺,對于切實發揮全省各級人大常委會和鄉鎮人大職能作用、以及各級人大代表作用,具有積極意義。”3月30日,參與審議的省人大常委會委員、農工黨省委會專職副主委蔣秋桃肯定地說道。
今年3月以來,受新一輪疫情影響,我省防控壓力不斷加大。在疫情防控的關鍵時刻,省人大常委會專門作出決定,為全省疫情防控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如何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更好回應群眾訴求和呼聲?如何讓立法更有效率、更有質感、更有溫度?省人大常委會堅持在矛盾的焦點上“砍一刀”,著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法律法規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為改變現場救護中“不會救、不便救、不敢救”的現狀,省人大常委會出臺《湖南省現場救護條例》,重點規范救助人合法權益保護、現場救護基本知識與技能培訓、公共場所急救設備配置等內容,實現立法的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相統一。
針對中小學和幼兒園“入學難”“入園難”“大班額”,省人大常委會經過20余次實地調研和專家討論、12次座談會征求意見,及時出臺修訂《湖南省中小學校幼兒園建設規劃條例》,推動建成芙蓉學校101所,增加25萬個公辦幼兒園學位。
面對新時代網絡安全和信息化的沖擊與挑戰,制定出臺全國首部網絡安全和信息化地方性法規。《湖南省網絡安全和信息化條例》通過明確網信工作統籌協調機制,建立全省統一的公共數據資源目錄,建立和完善公共數據共享交換平臺、開放平臺等一系列規定,有力推進我省信息化加速發展。
省人大常委會不斷豐富立法形式,全面加強“小快靈”“小切口”立法,確保制定的法規“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今年出臺的《湖南省社區居家養老助餐服務若干規定》用簡潔的6條法規,以法治方式保障和滿足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近年來,省人大常委會還指導岳陽市開展建設領域的鋪張浪費立法,法規草案條文由80余條精簡到12條;指導懷化市出臺住宅物業管理若干規定,條文由最初的40余條精簡到12條,充分體現了湖南特色。
此外,省人大常委會還積極探索“1+N”立法模式,開展綜合性立法和專項立法,構建若干地方性法規制度框架。圍繞推動鄉村振興戰略,以制定《湖南省鄉村振興促進條例》為“龍頭”,制定修改《湖南省茶產業發展促進條例》《湖南省油茶產業促進條例》《湖南省小型農田水利條例》等“小切口”立法。聚焦生態環境保護,在制定《湖南省環境保護條例》基礎上,制定《湖南省洞庭湖保護條例》《湖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湖南省湘江保護條例》《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辦法》等法規。
“未來,湖南將牢記殷殷囑托,堅持黨對立法工作的全面領導,推進人民民主融入立法‘全生命周期’,積極推進‘小快靈’‘小切口’立法,讓立法更有效率、更有質感、更有溫度。”省人大法制委負責人表示。
來源:湖南日報
作者:陳奕樊
編輯:黃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