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地方金融監管條例》送法上門座談會現場。(攝影/彭團)
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了《湖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今年10月1日起施行。為深入貫徹實施《條例》,9月29日下午,省人大財經委、常委會預算工委、法制工委赴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開展送法上門活動。
活動中,省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常委會預算工委主任歐陽煌,省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常委會預算工委副主任姚茂椿,省人大常委會法制工委副主任戴少一向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贈送《條例》文本。
省人大財經委(常委會預算工委)向省地方金融監管局贈送《條例》文本。(攝影/彭團)
姚茂椿、戴少一先后對《條例》做了詳盡解讀,并提出了貫徹落實《條例》的要求;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有關負責同志作了交流發言。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林德勇,黨組成員、副局長劉勝軍就如何做好《條例》宣貫工作作了表態發言。
歐陽煌強調,一要守土盡責抓監管。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是實體經濟的血脈。加強地方金融監管是黨中央明確交給地方政府的重要任務,要按照《條例》要求,加強對“7+4”類地方金融組織和機構的監管,進一步健全“央地銜接、條塊結合、全面覆蓋”的金融風險防范化解機制,持之以恒做好重點領域金融風險防控,做到守土有責、守土負責、守土盡責。二要擔當作為抓落實。法無禁止即可為,法無授權不可為。要以貫徹落實《條例》為抓手,結合監管部門職責和工作實際,逐條對照,及時梳理應履行的職責,強化制度建設、深化金融改革、防控金融風險、服務實體經濟,提升地方金融組織服務效率和水平。三要多措并舉抓宣傳。通過多種宣傳方式,督促相關金融機構學習掌握《條例》的相關規定,深化全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對《條例》的理解運用,在全社會形成依法保障支持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的良好氛圍。
來源:財經委
作者:陳錦紅
編輯:黃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