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8日下午,省人大財經委召開座談會。
6月18日下午,省人大財經委召開座談會,專題研究省十三屆人大四次會議期間,衡陽代表團雷震宇等13位代表聯名提出的“關于制定《湖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議案”。省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常委會預算工委副主任姚茂椿主持會議,省發改委黨組成員、省優化辦主任陳永實,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省司法廳有關處室負責人等參加會議。
會上,領銜提出議案的雷震宇代表詳細介紹了提出議案的背景、目的和相關建議的主要理由。省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省發改委、省司法廳結合各自職能匯報了具體意見和建議。
良好的營商環境是推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關鍵。近年來,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深化“放管服”改革、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部署出臺了一系列有針對的政策措施。我省在優化營商環境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采取措施解決了許多存在的問題,不斷建設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市場環境、政務服務水平,監管效能進一步提升,營商環境持續優化。
會議強調,人大代表提出議案,是依法履行職責、行使代表權力的重要途徑和基本形式,辦好人大代表提出的議案,意義十分重大。會議認為,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通過法制化手段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有利于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發展內在動力,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重要支撐。鑒于省人民政府已將《湖南省優化營商環境規定》列為《湖南省人民政府2021年立法計劃》規章項目,并經省委審定,大家一致認為,在規章出臺施行一段時間后,省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進一步加強調查研究和工作協調,待條件成熟時,適時向省人大常委會提出關于制定《湖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議案,省人大財經委將按照程序和職責要求,積極做好相關工作。
來源:財經委
作者:劉燕
編輯:黃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