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農率隊赴常德市開展《湖南省水利工程條例(草案)》立法調研。
召開座談會。
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農講話。
6月9日至11日,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農率隊赴常德市開展《湖南省水利工程條例(草案)》立法調研。
調研組一行先后實地考察了桃源縣黃石水庫、漢壽縣蔣家嘴泵站、巖馬灌區,以及小農田水利設施、機埠等,了解大中型水利工程、小農水等的運營情況、管理情況,并召開立法調研座談會,征求人大、政府及其水利、司法、財政、自然資源等部門,以及水利工程管理單位等各方面對《湖南省水利工程條例(草案)》的意見建議。
周農指出,我省是農業大省,是水資源大省,水利工程數量居全國前列,制定水利工程條例,把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和利用納入法治軌道,保障水利工程的安全運行,很有必要。常德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水利工作,不斷加大水利工程投入、隊伍建設、落實防洪防汛安全責任制、安全飲水工程管理、部門協同等工作力度,大型水利工程管理日趨完善,水利工程設施運行良好,水利工程監管扎實,水利工程運行與監督管理成效明顯,應充分肯定。他要求常德市委市政府要進一步重視水利建設,加強人、財、物、機構的保障,創造更多更好經驗;要進一步重視水資源的開發利用,加強大中型水利工程管理、灌區的保護利用、老百姓關注的小型水利設施的建設、保護;要率先探索水利工程管理、保護和利用市場化新路。
周農強調,我省水利工程監管工作還存在管理體制機制不順、管控力度不夠、依法管水依據不足等問題,要進一步加強調查研究,提高立法質量,找準實際工作的真問題,有針對性搞好制度設計,真正解決問題,確保制度設計行得通、真管用,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保障作用。
周農指出,法工委要認真梳理吸收此次立法調研座談會的意見建議,進一步規范條例草案的調整范圍,明晰政府及其組成部門的職責,認真研究是否增加對小型水利建設、農村水資源利用等的規定,對條例草案進行修改完善,使法規符合我省實際,真正務實管用。
省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王剛,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員、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曾東樓,省司法廳副廳長傅莉娟,省水利廳一級巡視員李金等參加調研。
來源:法制委
作者:丁必權
編輯:黃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