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新偉代表提問
《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第三十七條規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數據共享服務。據調查了解,目前湖南的政務數據共享不到20%,主要是有關省直部門不想提供、或者其他方面的原因不敢提供,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對政務數據不能共享的問題反映比較強烈。省委、省政府對這件事非常重視,一直大力在抓,但效果并不理想,請問省政務管理服務局黃立副局長,問題到底出在哪里?下一步在實現政務數據共享方面有哪些具體舉措?
省政務管理服務局副局長黃立回答
2019年10月以來,根據省政府領導和省政府規章授權,省政務局在“三定”方案未明確推進政務數據共享職責,未配置相應職數的情況下,牽頭開展政務數據共享相關工作。在工作推進中,發現主要存在以下幾點問題:
一是統籌規劃和頂層設計力度不夠。國家政府組織、采取二元矩陣模式,信息資源配置“縱強橫弱”,亟需強力協調才能共享;省級牽頭部門與技術支撐部門無隸屬關系,以及職能職責、人員編制等原因,工作舉步維艱;大多數市縣沒有明確工作牽頭機構,共享機制還不健全。
二是政務數據資源法規體系和標準規范不健全。國家政務數據立法滯后;管理權責邊界不清;據標準不統一;安全保護與共享開放矛盾突出。
三是電子政務網絡整合進展緩慢。國家有電子政務內外網,38個部委幾十多個政務專網。;省內專網整合緩慢,互相隔離,橫向交互率不足1%,共享通道不暢。
四是專業技術人才較為短缺。缺乏復合型人才;運維外包給技術公司;技術依賴、安全風險高和響應速度慢。
計劃建議:1、編制“十四五”數字政府規劃。2021年3月,建輝常務副省長明確批示政務局牽頭,發改、發展研究中心協同。加強數據共享頂層設計。2、出臺我省數據共享實施方案。起草我省《建立健全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加快推進數據有序共享的實施方案》。構建數據共享統籌協調體系、共享支撐體系、資源服務體系、供需對接體系、標準規范體系、安全保障體系,解決部門不知道怎么共享,不愿共享問題。3、持續開展數據共享攻堅行動。從具體數據應用場景入手,積極梳理國家部委系統對接要求,深入開展省直業務系統與一體化平臺對接,提高數據共享率。4、建議進一步理順工作體制機制。
來源:湖南人大網
編輯:曹玉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