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7日上午,省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組織召開《湖南省水利工程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草案)立法征求意見座談會。省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一級巡視員劉慧雄、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二級巡視員胡長春出席會議。
會上,省水利廳、省農業農村廳等11個省直有關部門負責人和業務處室同志,以及湖南農大法學院、長沙環保學院、昌言律師事務所、水利系統部分專家和教授、司法實務工作者暢所欲言,從立法的針對性、操作性、緊迫性,法規名稱與內容、調整范圍、管理體制機制、法律責任等方面對該《條例》草案提出意見建議。
劉慧雄指出,根據省人大常委會立法計劃安排,該《條例》草案擬于5月下旬提請常委會會議審議,《條例》草案的議案提交常委會辦公廳后將由省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進行初審,并作審議意見報告。從總體框架來看,該《條例》草案基本完善,但還有一些不足,需要深入研究,進一步修改完善。一是要進一步健全管理體制機制,充分發揮水利工程的功能和效益;二是要進一步明確水利工程管理范圍和保護范圍;三是要鼓勵社會資本建設和管護水利工程;四是農業農村和水利部門因機構改革對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管理職責作了重新劃分和調整,基層和農民群眾反映強烈,需要進一步明確監管責任。對于與會人員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省人大農委將認真梳理,積極吸納。
省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辦公室和法案調研處同志到會聽取意見。
來源:農委
作者:魯寶
編輯:黃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