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督權是憲法和法律賦予人大的一項重要職權。近年來,各級人大常委會不斷加強和改進人大監督工作,在促進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然而,監督難到位,效果不明顯問題在鄉鎮人大普遍存在,要改變這種狀況,筆者認為,鄉鎮人大要做好“能監督”、“敢監督”“善監督”三篇文章。
夯實自身能監督
打鐵還需自身硬,加強自身能力建設是鄉鎮人大行使好監督權的基礎。一方面,提高人大工作者素質。各級人大常委會要利用召開座談會、鄉鎮人代會的時機,組織鄉鎮人大干部學習人大制度和憲法、代表法、地方組織法等法律法規,提升人大干部綜合素質。邀請鄉鎮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列席人大常委會會議,參加常委會組織的調查、視察、執法檢查和評議等履職活動,讓他們在參與中、實踐中提高素質和履職本領。雙牌縣人大常委會通過舉辦人大干部培訓班、以會代訓或者組織外出學習,組織鄉鎮人大主席和副主席學習黨的十九大、習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憲法、地方組織法、代表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增強鄉鎮人大干部的黨性意識、人大意識和法律意識,提升他們履職能力,為做好鄉鎮人大工作打下堅實基礎。另一方面,組織代表集中培訓,學習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人大相關法律法規,讓代表切實增強人大意識、民主意識和責任意識;以會代訓,進行相關業務知識學習,讓代表更好了解和掌握如何審議各項報告、審查計劃和預算、提出議案和建議、開展代表活動等基本業務知識;經常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參加視察檢查、組織調研等,幫助積極參政議政,為開展監督工作創造條件。
強化認識敢監督
人大對“一府兩院”的監督,是憲法和法律賦予的神圣職權,作為人大工作者,要全面擔負起各項職責,依法實施法律監督和工作監督。一是強化對人大工作的認識。為使人大監督做到敢于監督,既要一手大力宣傳人大監督的重要性,性質上看,人大監督是我們國體和政體的表現;從地位上看,人大監督具有最高法律效力,是最有權威的一種監督;又要大力宣傳人大的各項職權,即立法權、決定權、任免權和監督權,以及工作流程,提高廣大代表和群眾對人大工作的了解,我們人大才能理直氣壯地行使監督職權。二是強化自身思想的認識。在實際工作中,部分人大工作者存在怕被指責為與黨委“不保持一致”和人大監督沒有什么實質內容的錯誤認識。這就要求鄉鎮人大工作者牢固設立“人民至上,法律至上”的觀念,大膽地行使憲法和法律賦予人大的各種權利,積極地提出意見和建議,及時糾正“一府兩院”的違憲違法行為,更好地推動依法治國進程。
積極創新 善監督
監督不力,不僅與監督者缺乏“敢于”精神有關,也和沒有做到“善于”監督分不開。把好“善于”的關健,強化監督力,要做好以下三項工作:
一、增強黨的觀念。依靠黨的領導,是做好人大工作的重要原則和重要保證。人民代表大會是黨領導下的人民民主制度,只有在黨領導下,才能充分發揮人民代表大會的作用。因而,人大要牢固樹立黨的觀念,經常主動向黨委匯報工作,使人大工作重點與黨委中心工作相一致,把人民群眾的思想統一到黨的意圖上來,切實保證黨委的主張和意圖的實現,得到黨委重視與支持。
二、靈活開展監督。針對群眾關心的重點、難點問題,人大工作者要運用好執法檢查、專項評議、專題詢問等多種監督手段,不斷強化監督力度,使監督效果最大化。在實際工作中,把工作監督與法律監督結合起來,既對“一府兩院”執行法律情況進行監督,又督促依法行政;把專項監督和綜合監督結合起來,在聽取專項工作報告后,督促交辦問題的整改,更好推進工作落實。
三、持續跟蹤督促。跟蹤問效和整改落實是人大開展監督活動的最終目的,要以釘釘子精神,對事關人民群眾的重點、難點問題,不能中途而廢乃至不了了之,務必要做到一抓到底。對于容易反彈的問題,要緊盯不放,多搞“回頭看”堅持久久為功用力,實行連續跟蹤監督,不達目的不收兵。
鄉鎮人大,只有在自身上做到“能夠監督”,在認識上做到“敢于監督”,在工作中做到“善于監督”,那么,鄉鎮人大的監督工作必然會大大加強,人們所企盼的強化監督力度問題就一定能得到解決。
來源:雙牌縣人大常委會
作者:鄧媛媛
編輯:黃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