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是指政府在廣泛聽取、充分吸收人民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提出民生實事候選項目,報同級黨委同意后,在同級人民代表大會上投票選定正式項目,由同級政府組織實施,并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監督的制度。在操作上流程上,主要分為項目征集初定、審議票決、監督評估三個階段,包含征集、初定、審議、票決、監督和評估六個環節。這項工作2008年起源于浙江省寧海縣,經過十年的發展、完善,2018年浙江省實現了市縣鄉三級代表票決制工作全覆蓋。
2019年初,省十三屆人大二次會議《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中提出:“著力推進代表工作創新,在基層人大試點民生實事項目代表票決制。”同年5月,常德市人大常委會決定將津市市作為常德市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的試點縣(市)。2020年4月27日,津市市十七屆人大五次會議上,與會代表投票選出10個民生實事項目。目前,市人民政府已將項目任務分解到10個責任單位組織實施,市人大常委會已按照《監督方案》同步進行監督。年底,市人大常委會將聽取和審議市人民政府民生實事項目完成情況的報告,并進行滿意度測評,測評結果向社會公開。
一、我市的主要做法
在推行票決制工作中,我們結合實際,緊扣民生,總體進展比較順利,取得了積極成效。
1.堅持黨委總攬。民生實事項目代表票決制工作是一個系統工程,當地黨委的支持是關鍵。在試點啟動前,我們主動向市委主要領導匯報。在擬定初步方案后,報請市委常委會專題研究,出臺了《中共津市市委辦公室關于實施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的意見(試行)》文件,為全市及鄉鎮推進票決制工作奠定了組織基礎。在具體實施中,針對試點范圍、候選項目的確定等重大問題,我們及時向市委請示報告,把黨的領導貫穿始終,為工作開展贏得了最大的支持。
2.主動學習借鑒。在常德市人大常委會的領導帶領下,我們到票決制工作的發源地浙江省湖州市、紹興市考察學習,人大聯工委、政府辦以及新洲鎮負責人與發達地區行家面對面直接溝通,原汁原味學習外地成熟經驗。多次向省內率先試點的株洲市淥口區人大請教,充分吸納操作步驟以及注意事項,力爭通過消化吸收,拿出最佳的本地試點方案。
3.建立完整機制。為了規范操作,在市委出臺《意見》的基礎上,同時制定了“兩辦法、兩方案”,即:《津市市市人大常委會關于實施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工作的辦法》、《民生實事項目表決辦法》,《津市市2020年實施民生實事項目人大代表票決制的工作方案》、《2020年民生實事項目監督工作方案》。這些辦法、方案對票決制工作的項目征集初定、審議票決、監督評估三個階段進行了明確,對征集、初定、審議、票決、監督、評估六個操作環節進行了細化。完整制度體系的形成,為試點工作順利推進夯實了基礎。
4.政府主導落實。政府是票決制工作的實施主體。市人民政府建立了市長帶頭抓、副市長親自抓、責任單位具體抓的工作機制。前期完成了項目線索海選征集、論證梳理、研究初定等一系列工作。代表大會確定民生實事項目后,市政府迅速分解任務,列出清單、壓實部門責任,將項目實施情況列入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內容,制訂考核辦法,定期督導通報,全力地推動民生實事項目實施。
5.體現“由民做主”。海選民生實事項目時,面向社會大眾、“兩代表一委員”、企事業單位、各鎮街以及專家學者,采取多種方式,廣泛征集線索。初定項目時,認真梳理近年來代表反映強烈的意見建議,把群眾關注度較高的項目納入候選項目庫。民生實事項目怎么定?表決前,大會主席團對所有項目一視同仁,不摻任何組織意圖、不定任何候選對象,完全交由代表票選決定。民生實事項目推進怎么樣?人大代表、專業技術人員和廣大群眾全程監督,向社會公開。民生實事項目結果怎么樣?人大常委會上由代表投票表決。通過支持、保障代表、群眾全程參與,真正把“為民作主”變成“由民作主”。
二、存在的問題
由于代表票決制工作在我市還處于起步階段,雖然當前各方認識已相對統一,但實踐操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
1.項目內涵理解不夠準。有的部門把政府重大工程項目等同于票決確定的民生實事項目;有的項目部門色彩較濃;有的項目內容與民生關聯度不夠,或普惠性不強。從我市12個候選項目來看,主要集中在住建、交通、農業農村等部門。受地方財力所限,項目中與上級部門對接的多,自主的少,資金來源中上級財政補助占比較高。資金缺口是制約民生實事代表票決制項目的最大困難。
2.群眾參與熱情不夠高。雖然市政府通過多種途徑、多種形式廣泛征集民意,也經歷線上線下、“幾上幾下”的程序,但主要集中在機關、政府職能部門和村、社區工作人員中,群眾的參與熱情不太高,人大代表的橋梁紐帶作用發揮不太明顯。另外,部門動力相對不足。站在部門的角度,列入民生實事項目后,制約條框增多,壓力增大,不如作為常規項目有更多的自主空間。
3.人大監督作用發揮難。民生實事項目推進過程中,人大監督仍以傳統的聽匯報、看現場為主,缺乏新的方式方法,監督的準確性、有效性不夠。項目評估基本限于終期評價,前期中期評估缺乏系統性和科學性,評估結果的效力也有待進一步檢驗。
三、有關思考和建議
經過一年的試點探索,我們覺得,要開展好代表票決制工作,使好的制度逐漸走向成熟,持續發揮作用,需要執行者不斷思考、不斷改進、不斷完善。在推廣這項工作時,有幾個方面的問題需加以注意:
一是清晰界定民生實事的范圍。從學習浙江的情況來看,納入代表票決制的民生實事項目,應清晰界定為以政府財政性資金投入為主,由政府在本行政區域內實施的具有普惠性、公益性和突出社會效益的民生類公共事業項目,以提高可操作性。
二是緊密把握項目的民生關聯度。要精準把握實施項目的民生關聯度。在布局上,應具備代表性、全局性,以及受益面廣的特點;在資金安排上,應具備可行性,要充分考慮實際,量力而行;在建設周期上,應具備可控性,一般能夠在當年完成或取得階段性成效。在注重操作性的同時還要注重普惠性,確保票決的項目旨在解決群眾的操心事、煩心事、揪心事。
三是盡力提高群眾的參與熱情。要通過更廣泛的宣傳、更豐富的形式征集意見。在項目選取上,讓更多的代表充分參與項目前期工作,避免出現行業或區域代表拉票、“爭票”和代表打 “印象分”現象。項目實施中,加大對各個環節的宣傳力度,提高群眾的知曉度和參與度。
四是持續關注項目長效管用。人大常委會要出臺民生項目監督實施意見,建立督查考核機制,完善實事工程檢查、成效檢驗、跟蹤監督等配套制度,實現民生項目實施的過程可查、結果可評、成效可檢,確保民生項目落實、落地。對已完成的民生實事項目,要組織開展“回頭看”,確保辦成一件,鞏固一件。要積極探索民生實事項目后續運行、維護和管理方面的配套監管機制,確保項目運行好、長受益,把民生實事真正辦進群眾的心坎里。
開展代表票決制是一項創新性工作。我們在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有機統一的前提下,探索實踐好代表票決制這一有效形式,讓人民來決定重大民生實事項目、來監督政府工作,真正體現人民群眾的意愿和需求,不斷增強人民的獲得感、幸福感。
來源:津市市人大
作者:劉芳 任有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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