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上午,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九次會議先后分組審議了《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中醫藥法〉辦法(草案·三次審議稿)》和《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辦法(草案·三次審議稿)》。這兩部地方性法規草案的三次審議稿在充分聽取意見建議和調研的基礎上,就常委會組成人員和社會各界關注的有關問題進行了完善和細化。
強化政府作用,推動中醫藥事業創新發展
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意見和網絡征求意見均認為,政府應加大對中醫藥事業的投入。據此,三次審議稿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中醫藥事業發展所需經費納入預算,加大對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投入。此外,因法律已明確中醫藥主管部門,具體機構和人員建設應當由主管部門負責。三次審議稿刪除了二次審議稿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明確中醫藥管理機構和人員配置”的規定,并增加了“加強中醫藥管理機構建設,配備中醫藥管理人員”的內容。
針對中醫藥創新發展不足的問題,三次審議稿新增規定,獎勵和支持科研機構、高等院校、醫療機構、中醫藥企業等建立科技創新平臺。
提高公共文化設施利用率,進一步保障弱勢群體權益
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應符合新發展理念,既要加強共建共享,又要避免閑置浪費。有常委會組成人員建議,應充分利用已有的公共文化設施。據此,三次審議稿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堅持共建共享原則,科學合理控制建設運營成本,避免重復建設、閑置浪費,提高公共文化設施利用率。
有常委會組成人員提出,應進一步保障殘疾人享受公共文化服務的權益。三次審議稿增加相關內容:公共圖書館應當按照規定配置盲人閱覽室和盲人讀物;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在公園、廣場等公共場所,根據實際情況配置公共文化設施設備和必要的避雨、遮陽等服務設施及無障礙設施;創新公共文化服務方式,為農村老年人、留守兒童、殘疾人等群體提供有針對性的文化服務。
公共文化服務要與其他行業發展深度融合。三次審議稿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建立本級公共文化服務部門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指導本行政區域內公共文化服務工作,優化配置相關資源,推進公共文化與旅游、體育、科技、教育、金融等深度融合,增加公共文化服務總量,提高公共文化服務質量。
來源:湖南日報
作者:陳奕樊
編輯:黃飛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