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4月中下旬,湘潭市人大常委會組成執法檢查組檢查該法在湘潭市的貫徹實施情況。2020年5月20日,在湘潭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上,聽取和審議了湘潭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
會上,湘潭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劉永珍受市人民政府委托作了《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實施情況報告》。
湘潭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本次執法檢查組組長肖樹人代表市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作了《關于檢查<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實施情況的報告》。
報告指出,土壤污染防治法施行以來,湘潭市及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園區及其有關部門,認真落實法律制度,依法開展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針對我市重金屬污染的歷史遺留問題,強化責任擔當,細化防治措施,突出保護優先、分步實施土壤污染治理和風險控制,累計完成了100多家涉重涉化企業結構調整,完成了部分重點區域重金屬治理,基本切斷了歷史遺留污染源頭,初步遏制了土壤環境質量下降的勢頭,地表水重金屬國控斷面由偶爾超標轉變為長期達標,得到了國省的高度好評。我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本做到了政府領導機制基本健全、重要的法律制度得到落實、社會協同氛圍逐漸形成、土壤環境質量穩中趨好。但是,在法律實施中,仍舊存在對土壤污染防治的認識不到位,法律的知曉度還不高;農用地、建設用地管控等方面的法律制度還未落實到位,部門協同機制尚未建立;規劃編制規定未能完全落實到位,土壤污染防治頂層設計工作尚未完成;風險管控和修復規定未能完全落實到位,污染地塊后期風險管控和修復任務仍舊繁重;工作保障規定未完全落實,推進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制約因素還比較多等方面的問題。
報告建議,進一步加強宣傳教育,提高認識,增強行動自覺;加強調查監測,盤清土壤污染底子;做好規劃工作,完善頂層設計;堅持精準施策,提高防治效率;落實保障規定,完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土壤污染防治長效機制,著力提升《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壤污染防治法》在我市的施行力度和施行效果,打好我市“凈土”保衛戰。
“我提兩點建議:一是對全市土壤污染狀況,要做到底數清楚、信息共享;二是對土壤污染的整治和修復工作,要從實際出發,按輕重緩急,分類施策、綜合治理……”會上,丁一凡、王軍等8位湘潭市十五屆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進行了審議發言,王建存、李美龍等2位列席代表發表了意見。
劉永珍在表態發言中指出,湘潭市人民政府將以此次市人大常委會土壤執法檢查為契機,進一步提升認識,統一思想,著力強化政治責任;進一步正視問題,夯實責任,切實推動問題整改;努力構建行政監管、社會監督、行業自律、公眾參與、司法保障的有效機制,確保土壤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堅決打好打贏凈土保衛戰。
會后,湘潭市人大常委會將按程序研究提出審議意見和交辦意見,交湘潭市人民政府研究辦理。
來源:湘潭市人大
作者:劉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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