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學習宣傳貫徹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縣鄉人大及其常委會、人大工作者和人大代表,要把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思想結合起來,深刻認識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和國家治理體制“十三個顯著”優勢,切實把我國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在學思踐悟中,要堅定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自信,進一步健全人大及其常委會履職制度,完善監督、代表等方面工作的思路舉措,努力推進地方人大工作創新發展。
提高對人大制度的認識
加強和規范制度建設,既是規范人大常委會履職行為的需要,也是保證常委會充分行使職權的基礎和前提。
一是要增強民主法治意識。人大制度是黨領導的人民民主制度,體現了民主集中制原則,人大常委會出臺制度要事先征得黨委原則同意,制度的內容應符合和體現當地黨委的決策思想,重要的制度要主動向黨委匯報,確保制度順利實施。
二是要學習吸收制度經驗。要高度重視學法、學規章,通過學習和實踐,人大工作者及人大代表不僅要對制度的重要性的深入理解,更要真切體會和感悟。還要在總結和反思中提高對制度的認識,在借鑒和吸收他人優秀制度的同時,總結工作中的經驗和找出不足,通過調查研究、理論探討等方式,推動理論研究成果的形成,再回到實踐中去。
三是要牢固樹立人大意識。要督促“一府一委兩院”和職能部門加強人大制度學習,使其充分認識到“由人大產生、受人大監督”這一重要理念,營造人大工作“事事有章可循,人人按章辦事”的良好氛圍。
堅定人民代表大會制度
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這一根本政治制度,加強地方人大及其常委會建設。
首先要充分體現人大及其常委會的重要作用。支持和保證人民通過人民代表大會行使國家權力,保證各級人大都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保證各級國家機關都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
其次是要堅定不移地堅持人民當家作主的制度。人民不僅要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要參與實踐;不僅要有選舉、投票的民主形式,而且要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
再次要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人大的各項職責。人大及其常委會要依法行使好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和任免權等,要忠實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人大的各項職責,人大代表要密切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更好地發揮人大代表的作用。
推動制度建設與時俱進
隨著人大工作的不斷發展,原有的一些制度不可避免地反映出一定的滯后性,難以適應工作的需要。因此,要結合實際認真總結經驗教訓,及時對制度作出修訂和完善,提高制度的建設水平。
第一完善重大事項決定權的行使。對重大事項的提出、調整、審議、決定和執行等都應作出明確的規定,從制度上為常委會行使重大事項決定權提供保證。
第二著力規范人大監督制度體系。人大常委會要在《工作規則》的基礎上,制定完善《人大常委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實施辦法》和《人大代表列席人大常委會會議和參加人大活動辦法》等,進一步健全完善制度體系。同時,要強化人事任免制度建設,把好人事任免關。
第三構建代表發揮作用有效機制。要規范《人大常委會關于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的處理辦法》及《閉會期間認真開展代表活動的意見》等,要系統地建立完善好一整套代表工作制度,另外,還要加強人大及其常委會自身規范化建設,提高常委會的工作水平。
提升貫徹制度的執行力
對違紀違法行為,要敢于“亮劍”弘揚正氣,充分發揮制度的震懾力,使制度真正成為不可觸犯的“高壓線”,提高制度的執行力。
一要增強執行制度的推動力。領導干部要樹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沒有特權、制度約束沒有例外的意識,要求別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把自己凌架于制度之上,不把權力行使置于制度之外,才能增強制度執行的氛圍,有效推動制度的執行。
二要規范好制度的可操作性。制定制度既要做到有監督管理的依據,又要能使黨員干部、職工自覺遵守,且便于操作執行。
三要加強監督和責任的追究。要加強宣傳教育,使黨員干部和職工不僅要認同,而且要知慎懂思曉俱,保持清醒頭腦,做到行所當行,止所當止。要充分運用好審計、效能監察、考核等手段,并及時糾正、制止、公示,警示當事人。要拓寬監督渠道,通過實行賬務公開、建立網上舉報平臺和群眾意見箱,開通監督電話等舉措,廣泛發動群眾參與監督,推動制度和治理體系煥發出更加強盛的生機活力。
來源:龍山縣人大
作者:陳長雄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