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級人大代表是國家縣級權力機關的組成人員,是縣級人大工作的基礎。憲法和法律賦予縣級人大的職權能否行使到位,與縣級人大代表能否充分履行職責緊密相關。縣級人大代表在新時期履行法定職責的過程中,盡管縣級人大代表都具有較強的職責意識,但仍存在職責不明確、履職不到位等現象,直接影響著人大代表形象、人大工作實效和人大權威。筆者認為:人大代表依法履職的能力是產生這種現象的直接誘因。人大代表需要的不是指責而是培訓!因此,不斷完善縣級人大代表培訓制度,幫助人大代表不斷提升依法履職能力,是縣級人大常委會亟待解決的一項永恒而重要的課題。
一、問題提出的實踐依據
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作為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經過幾十年的建設與發展以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范,人民代表為人民的職責理念日漸深入人心。人大代表由人民依法選舉產生、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人大代表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積極為民代言,已經取得了很好的成效。
就縣級人大代表而言,廣大縣級人大代表在努力學習憲法、法律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模范遵守憲法、法律和法規,正確執行國家的政策,帶頭執行縣級人民代表大會的決議、決定;按時出席縣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認真審議列入大會議程的各項議案、報告并發表意見;積極參加閉會期間人大常委會組織的培訓學習、視察、專題調研活動;征詢選民和代表對本人工作的意見,接受選民或原選舉單位的監督等程序性履職方面都有著長足的進步。但是也必須清醒地看到,部分人大代表大會期間很少有提議案建議和發言,個別代表當了一屆代表都沒有提一件議案建議、沒有發過一次言。特別是在行使討論、決定縣域內重大事項職權時,由于閉會期間很少走訪、座談、接待選民,沒有密切同選民的聯系,聽不到和反映不出選民對政府工作的意見和要求,所以在決策型履職方面更多的還是停留在“舉舉手”、“拍拍手”階段,要達到“忠實地代表和反映人民的利益和意愿”的履職目標仍然任重道遠。
人大代表的職權是法定職權,無論是開會期間還是閉會期間,人大代表行使職權都必須是依法行權。法律不僅僅注重內容,也注重行使法律的程序。縣級人大代表的法律素養、理論水平、業務素質,直接關系著代表履職能力的高低和履職目標的實現,要提高縣級人大代表各方面素質,就必須對代表進行全面系統的培訓提高,夯實代表履職之基。
人大代表往往是行業的優秀者,但人大代表的職責光靠在本行業的知識和本職崗位的經驗是不夠的。調查研究是人大代表履職的基本技能,也是履職的前提和基礎,這要求人大代表必須在具備良好的政治素養、較高的法律素質的同時,還需要具備較為廣泛的經濟、文化、科技等方面的知識和調查研究的基本技能,這都離不開學習、培訓,否則,參政議政、法律監督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
二、縣級人大代表培訓的主要內容
1.政治素質是縣級人大代表履職的基石。新形勢對人大代表依法履職的標準和要求越來越高,人大代表必須適應新形勢、新要求,不斷提高自身素質和履職能力,把提升政治素質擺在重要位置。縣級人大代表的政治素質集中體現在促進縣域政治、經濟、文化全面的發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指示精神和中央要求,制定面向未來提升縣域發展和核心競爭力的意見,明確了縣域未來發展的功能定位和目標愿景,熱愛家鄉、建設家鄉、服務家鄉,傳播社會正能量,凝聚縣域發展新資源,激發縣域發展新動力。很難想象,一個不了解家鄉、熱愛家鄉的人大代表,如何履行自己參政議政的職權,所以,縣級人大代表的培訓需要引導人大代表從我做起,盡職履責,在充分了解縣域資源的優勢與不足的基礎上,共謀縣域發展大計。
2.法律知識是縣級人大代表履職的利器。掌握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和人大工作相關法律知識,了解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人大代表的權利、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以及閉會期間代表所行使的權利以及部門法律法規知識,既能增加人大代表們的法律知識儲備,提高其法律素質,又能提升其依法履職的能力,這是人大代表培訓的常態內容。但縣級人大代表的法律知識培訓,需要結合縣域實際,向人大代表們作了深入淺出、內容豐富的講解。我們不能苛求人大代表變成法律專家,但我們需要代表們了解國家法律在縣域內的落實情況,或者是相關法律條例在縣域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通過代表們和選民的聯系,讓國家法律在縣域內貼近民眾“接地氣”。
3.調查研究是人大代表履職的基本技能。沒有調查就沒有發言權。調查研究是一種工作方法,但調查研究是一種“技術活”,必須把人大代表們培養成調查研究的行家里手!縣級人大代表培訓,需要設置專題培訓內容,把調查研究作為人大代表密切聯系選民的現實抓手,按照就近活動、方便聯系和選區劃分標準,成立多個調研小組,圍繞列入人大常委會監督計劃中關系全縣域工作大局和群眾切身利益、社會普遍關注的重大問題為重點,幫助代表確立調查研究課題,不斷拓寬代表在閉會期間的活動范圍,引導代表們在調研中學會調研,學會在座談、調查、視察、約見等形式中了解情況,發現問題,形成調研報告,供常委會組成人員審議時參考。幫助縣級人大代表,圍繞訪選民、辦實事,對基層情況進行調查研究,找準企業發展的難點、項目建設的堵點、群眾生活的痛點、社會穩定的風險點,為縣域建設建言,不斷提升人大代表的履職能力。
三、縣級人大代表培訓機制的構建
組織機制。隨著依憲治國進程的推進,人大常委會將承擔著更加繁重的工作任務,加強對人大代表的培訓、管理,組織人大代表聯系群眾是一項重要工作,需要有相應的代表聯絡機構專司其職。目前縣級人大常委會可以成立人大代表培訓工作領導小組,指定工作委室制定每年度人大代表培訓計劃,經常委會主任會議通過后,報同級黨委納入全縣干部培訓計劃,讓人大代表培訓工作走上常規化。條件成熟時,在縣人大常委會設立人大代表聯絡處,主抓轄區內人大代表的培訓、聯絡等工作,以促進人大代表培訓工作的有效開展。
宣傳機制。提高人大代表素質,幫助人大代表盡快熟悉人大工作程序及開展活動的內容和方法,培訓是最佳途徑,但往往難以得到代表們的認同。應利用各種媒體,特別是新媒體強大的凝聚力和輻射功能,幫助人大代表充分認識到培訓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為人大代表培訓創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工作機制。在人大代表培訓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負責人大代表培訓工作的工作委室(人大代表聯絡處)具體負責人大代表培訓工作事宜。工作委室(人大代表聯絡處)依據年度培訓計劃,確定培訓對象、培訓場地、培訓時間、培訓內容、培訓形式及培訓考核細則,建立縣級人大代表培訓工作臺賬,督導培訓過程,確保培訓實效。充分發揮培訓督導、考核結果的運用,在培訓中培育典型、推介典型,造就一批優秀的縣級人大代表。
管理機制。可依托縣級行政管理學院管理人大代表培訓工作。嚴格培訓紀律,豐富教學內容,創新教學形式,提倡體驗式教學,增強代表履職針對性,探討模擬式教學,讓代表履職有可操作性。
保障機制。縣級人大代表培訓工作是一件很繁瑣的工作,人大代表大多為兼職,代表們來自各行各業,年齡、學歷、生活閱歷、工作性質各異,組織一次培訓都很不容易,還要積極推薦和動員人大代表參加市、省、全國等更高層級的履職培訓,所以建立人大代表培訓保障機制顯得十分重要。人大代表所在單位的支持、培訓時間上的保證、培訓經費的落實都是人大代表培訓工作是否能順利進行的必要條件與保障。
總之,新時期縣級人大代表培訓機制建設是一項開創性的工作,還需要我們積極探索、總結和完善。但我們有理由堅信,在人大代表培訓機制的助推之下,隨著人大代表自身素質和履職能力的不斷升華,一支高素質的基層人大代表隊伍一定會呈現在我們面前,從而為縣域小康社會、和諧社會建設添磚加瓦,為根本政治制度增色!
來源:常德津市人大
作者:李勛 陳宏華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