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人大網發問:長期以來,高校與科研機構普遍存在大型科研儀器設備等重大科研資源利用率不高、浪費嚴重的現象,針對此類問題,新《條例》是否有相關規定或好的解決措施?
教科文衛委副主任委員詹鳴答問:
高校與科研機構存在著大型科研儀器設備等重大科研資源利用率不高、浪費嚴重的問題,過去長期存在。近年來我省在推動資源共享方面做了許多工作,已經出臺了一些政策措施,比如2015年省政府辦公廳出臺了《湖南省促進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實施方案》,2016年省科技廳出臺了《湖南省科研基礎設施和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管理辦法(試行)》,這些規定實施后收到了一定的效果。為了對推進重大科研資源實現資源共享提供法制引領和保障,新《條例》第十七條作出了相應的規定:利用財政性資金形成的科研基礎設施、大型科研儀器設備、專利信息檢索平臺、科技文獻、科技信息等科技資源應當向社會開放共享;鼓勵非財政性資金形成的科技資源向社會開放共享,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科技資源管理單位對外提供開放共享服務,可以按照非盈利原則收取運行成本費用。
來源:湖南人大網
作者:黃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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