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祁陽縣第十七屆人大常委會舉行第十八次主任會議,討論制訂《祁陽縣2018年鄉鎮街道人大工作考核辦法》。此前,祁陽縣人大常委會對鄉鎮人大工作的考核采用“創四好人大”標準。由于考核比較粗放,還不能很好地達到預期目標。為進一步調動鄉鎮街道人大工作積極性,建立健全鄉鎮街道人大工作的長效機制,促使基層人大更好地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各項職權,開創鄉鎮街道人大工作新局面,根據有關法律和祁陽縣的實際,制訂了這個考核辦法。該辦法分基礎工作、代表工作、監督工作、法定會議四大項23小項共100分和加減分項量化計分,具有較強的操作性。相信該辦法實施后,會對祁陽鄉鎮街道人大工作有較大的推動作用。
來源:祁陽縣人大常委會
作者:雷志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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