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區五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召開。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陳四清主持會議。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區人民政府關于提請將農村客運公交化PPP建設項目政府支出責任分年度納入財政預算的議案,表決通過了《北湖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北湖區人民政府提請將農村客運公交化PPP建設項目政府支出責任分年度納入財政預算的決議》;聽取和審議了2018年北湖區財政預算具體安排和部門預算(草案)編制情況的報告,表決通過了《北湖區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北湖區2018年區級財政預算具體安排和部門預算的決議》;宣讀了《北湖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關于表彰人大工作先進單位和優秀人大代表的通報》;審議和表決通過了《北湖區實施憲法宣誓制度辦法(修訂稿)》,并進行了相關人事任免,區人大常委會主任吳代友為新任命人員頒發了任命書,會議還組織了新任命人員向憲法宣誓儀式。
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李艾林、李治平出席會議。區委常委、常務副區長李紅軍,區委常委、副區長王煒,區人民法院院長徐湘龍,區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歐陽光軍,區監察委員會負責人列席會議。
來源:北湖區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作者:李綿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