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門口紅綠燈設置有異議,上次會議審議時提出來了,但至今未見答復也未整改,我認為公安局以及交警大隊落實主任會議紀要還需進一步自查。”4月9日下午,湘鄉市人大法制委委員張飛桃在法制委全體會議首次專題聽取主任會議紀要落實情況時提出了自己的意見。
去年11月3日,湘鄉市第八屆人大常委會第18次主任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湘鄉市人民政府關于貫徹實施《湖南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工作情況的匯報,對湘鄉市人民政府以及相關職能部門提出了要求。為了更好貫徹落實會議紀要精神,法制委組織全體會議專題聽取和討論湘鄉市人民政府關于湘鄉市人大常委會第18次主任會議關于貫徹實施《湖南省實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情況會議紀要落實情況的報告。湘鄉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紅陽出席會議。
當天會上,湘鄉市政府辦、公安局、交通局、農機局、公路局、交警大隊負責人分別就落實情況進行了匯報,法制委全體委員直面問題不回避,敢于提出批評意見,對主任會議紀要的落實情況進行了充分討論,提出整改意見十余條。
會上,王紅陽指出,道路安全關乎基本民生,任何時刻都不能忽視,聽取會議紀要的落實情況匯報,既是一次匯報會,也是一次實現動態監督的督促會,湘鄉市人民政府以及相關部門要虛心聽取意見,積極進行整改,確保會議紀要精神落到實處,推動工作取得更大成效。王紅陽要求,一是要繼續加大宣傳和教育力度,杜絕形式主義,加強宣傳的針對性,讓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深入人心。二是要繼續加強自查和整改。市人民政府以及職能部門要積極查漏補缺,認真整改,逐步減少老問題存量,防止新問題發生。三是要繼續加大綜合治理力度。要嚴格依法執法,尤其是要繼續加大對摩托車交通違法專項整治力度,持續用力,確保實效。四是要繼續注重發揮交安委的統籌協調作用。交安委要充分調動各個成員單位的主動性,使各單位各司其職,協調聯動,形成合力,推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規范化、常態化。
來源:湘鄉市人大法制委
作者:李奕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