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對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議、批評和意見,是法律賦予人大代表的權利,也是人大代表依法履職的一項重要途徑。認真辦理代表建議是各級各部門的法定職責,是自覺接受人民群眾監督,切實改進工作作風,實行民主決策、科學決策、依法決策的有力措施。區七屆人大二次會議期間,代表共提出建議75件。區人民政府在收到區人大常委會交辦的人大代表建議后,區政府領導高度重視,根據代表建議辦理有關規定,按照區政府領導分工和單位職能職責,分別明確區政府分管領導、主辦單位和協辦單位,經過反復征求意見后,在區政府召開的第34次常務會議上,對區人大代表提出的75件建議進行專題研究,交辦到35個主辦單位、45個協辦單位進行辦理。區委副書記、區長鄭小胡要求區人民政府及張管局分管領導按照分工聯系相關單位的建議辦理工作,加強督促指導,研究協調重大問題,各承辦單位要完善辦理工作制度,承辦單位主要負責人為建議辦理第一責任人,將辦理工作納入年度工作計劃,要成立專門班子、確定專人負責辦理工作,按照時間節點,高質量地辦好每一件建議,區人大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已經全面鋪開。
來源:張家界市武陵源區人大常委會聯工委
作者:龔仙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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