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縣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及縣政協提案辦理工作,3月27日,祁陽縣人民政府印發了《縣人大代表建議和縣政協提案辦理工作規定》。
規定明確了縣人民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部門管理機構,中央、省、市駐祁(陽)單位以及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均有承辦縣人大代表建議和縣政協提案的責任。規定共六章二十四條,對辦理原則、辦理程序、辦理制度、組織領導等內容 作了具體的要求。規定的出臺,對提高辦理質量、提高辦理工作的滿意度,促進縣政府工作,將會起到積極的作用。
來源:祁陽縣人大常委會
作者:雷志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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