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道縣財政局首次向縣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書面報告了全縣國有資產管理情況。這標志著該縣人大及其常委會對國有資產管理的監督邁進了實質性的一步。
對國有資產管理的監督,既是中央深化改革,完善權力運行機制的要求,也是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職的必然要求。以前,由于缺乏具體規定,國有資產量小面廣,監督力量有限等原因,該縣人大及其常委會對國有資產管理了解不多,只在聽取和審議與財政工作有關的報告時提及。2017年12月,道縣人大常委會按照上級有關深化改革的文件精神,根據《監督法》、《預算法》和《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結合本縣實際,經過廣泛征求意見,出臺了《縣人民政府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制度(暫行)》。
制度明確規定,縣人民政府每屆至少兩次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情況,縣國有資產管理機構每年向縣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匯報工作情況。制度要求,縣人民政府每年編制國有資產清查表和負債表,并報縣人大常委會備案。縣人大常委會通過聽取和審議專項工作報告、視察調研、執法檢查、工作審議、專題詢問等方式對全縣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實施監督。
“中央深化改革的要求和制度的出臺,使人大對國有資產管理的監督有章可循,更加有底氣。”道縣人大常委會委員、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唐初明說,切實提高對國有資產管理的監督實效,真正實現對國有資產管理的全方位、全覆蓋監督,人大任重而道遠,還有待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斷拓展監督深度和廣度。(何文才)
來源:道縣人大
作者:何文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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