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新田縣人大常委會對發改委、衛計委、水利局、審計局4個單位的主要負責人開展了年度述職測評,這是該縣連續5年開展述職測評。本屆常委會在以往成功做法的基礎上,根據新形勢和新要求,不斷探索、創新工作方式,使述職測評更加完善和規范,監督成效更加明顯。
一是述職測評對象更精準。過去對23個政府組成部門及“兩院”的副職開展會議述職測評,部門多,任務大,部門的配合不夠,實效性不強。實踐中我們體會到,科學合理的確定測評對象是確保述職測評取得實效的前提。因此,從今年開始,主任會議根據述職評議對象的任現職年限,人民群眾的關注度等,每年輪流選擇4-6個單位作為測評對象進行會議述職和測評,其余的只書面述職不測評。
二是述職測評調研更深入。為客觀全面了解測評對象工作情況,縣人大常委會組織4個調查組,由常委會領導帶隊到述職對象所在單位召開動員大會,本單全體干部職工、下屬單位負責人參加,常委會領導作動員講話,述職測評對象在會上作履職發言,發放測評表進行無記名打分測評,并通過個別談話、查閱資料等形式廣泛征求意見、掌握履職情況,調查組將調查情況形成書面調查報告后向主任會議匯報。
三是述職測評程序更優化。要求被測評人員從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履行崗位職責、接受人大監督、廉潔從政等方面進行述職外,還增加常委會組成人員對測評對象詢問的環節,測評分數由常委會會議測評分數和單位干部職工的測評分數共同組成,其中,常委會會議的測評占70%,單位干部職工的測評占30%,兩者折合后,為測評對象的最后得分,以此來確定相應的等次。測評結果進行公開公示,并報縣委、縣政府主要領導,作為縣委對干部考核的重要內容。
來源:永州新田人大
作者:鄭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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