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人大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完善監督方式,增強監督實效,按照《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預算法》《審計法》等有關法律規定,冷水江市人大常委會即將出臺《關于建立和完善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對明確整改責任、規范報告方式及內容、創新整改監督機制、推進審計結果公開的審計整改關鍵環節作出明確規定,以進一步強化人大對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和處理力度。
《意見》明確,市人民政府要切實抓好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工作,在市人大常委會審查批準決算和審議審計工作報告后,應當專題研究部署審計整改落實情況,明確審計整改責任,并建立審計整改聯動機制。對審計發現的普遍性、傾向性和典型性問題,要通過督促整改健全和完善相關制度。要嚴肅整改問責,把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作為考核、獎懲的重要依據,對整改不力的,要嚴格問責。市審計局要建立整改檢查跟蹤機制,建立問題及整改臺賬,實行對號銷號。被審計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作為整改第一責任人,要切實抓好審計整改工作。
《意見》提出, 市人大常委會本年度聽取和審議上年度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情況由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長或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的市審計局局長報告。整改單位的負責人分別報告本單位整改情況。并明確規定報告的內容應與審計工作報告中提出的問題和提出的建議相對應。
《意見》提出, 市人大常委會會議聽取和審議審計整改報告前,市人大財經委應圍繞審計查出的突出問題和重點單位開展跟蹤調研,結合調研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提出意見。市人大常委會聽取和審議審計整改情況時,可以根據需要開展專題詢問,市審計局和相關單位負責人應到會回答詢問,在聽取和審議報告后,對被審計單位的整改情況逐一進行滿意度測評,測評結果為基本滿意、不滿意的單位由市人民政府督促繼續整改,整改情況應再次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 《意見》還對依法公開審計結果作出明確規定,要求市審計局依法公開審計工作報告和審計整改情況報告,被審計單位及時公告本單位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結果。同時,有關部門及新聞媒體要做好相關新聞報道,積極營造加強人大監督、推進審計整改、規范預算管理、嚴格依法理財的良好輿論氛圍。
來源:冷水江市人大財經委
作者:楊丹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