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出臺《冷水江市財源建設獎勵辦法(試行)》,《辦法》暫定2017—2019年執行,期間如遇稅源形勢發生重大變化和國家政策出現重大調整,則再做相應調整。《辦法》由政府法制辦、市國稅局、市地稅局、市財政局共同參與制定,廣泛征求了相關職能部門、鄉鎮街道和社會各界的意見和建議,并經市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審議通過。 《辦法》明確了獎勵范圍、獎勵條件和獎勵標準,明確了獎勵審批和撥付程序,強化了組織保障和審批要求,成立了由市長任組長的高規格財源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從相關部門抽調人員組成專門的財源辦,專門負責全市的財源建設工作。 《辦法》的出臺,有利于我市在當前財政收入中的非即期收入占比過高的情況下,通過實行財源建設激勵機制引進外來稅源,能有效地消化當前的非即期收入,又能保持財政收入的適度增長,從而破解當前的財政增收困境,為財政收入步入良性增長軌道爭取時間和空間;有利于進一步優化財政收入結構,增加稅收占財政收入的比重,提高我市的可用財力。
來源:冷水江市人大財經委
作者:楊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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