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6年底已完成改革任務35項,完成率為50%
湖南日報7月19日訊(記者 劉文韜 陳昂 蘇莉 周小雷)今年5月,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預算審查前聽取人大代表和社會各界意見建議的若干規定》并開始施行。規定提出了建立預算審查聯系代表制度、健全聽取部門預算意見建議制度等6個方面的主要改革舉措,為人大實施正確監督、有效監督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據了解,根據《湖南省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重要改革舉措的實施規劃(2014-2020年)》,我省涉及民主法制領域的改革任務共70項,截至2016年底,已完成35項,完成率為50%。
做好縣鄉人大工作是加強社會主義基層民主建設的重要內容。省人大常委會及時修訂配套地方性法規,打包修改了《湖南省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團和鄉鎮人民代表大會主席副主席工作若干規定》等3部地方性法規,為推進縣鄉人大工作更好開展提供了制度保障。目前,縣級人大普遍設立兩個專門委員會,縣級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專職比例進一步提高,鄉鎮、街道人大建設進一步規范。
為確保立法和改革決策相銜接,推進重大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省人大常委會建立了立法咨詢專家庫制度、立法工作基層聯系點制度,制定出臺了地方性法規立法后評估辦法、地方性法規草案公開征求意見及意見采納反饋規定等,努力使每一項法規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志、得到人民擁護,確保以良法促進發展、保證善治。2016年,常委會審議通過省本級地方性法規7件,對14件地方性法規進行打包修正,為我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我省充分發揮人民政協作為協商民主重要渠道作用,拓展協商民主形式,鼓勵政協委員積極參政議政。省政協在全國率先推出政協云平臺,使委員能夠隨時隨地提出微提案、微建言,開展微協商,實施微監督。同時,省政協還在全國省級政協中率先出臺《湖南省政協提案辦理協商辦法》,對提案辦理協商的目的、要求、程序、方式等作出明確規定,進一步規范了協商形式,擴大了協商影響,增強了協商實效。
省委統戰部探索做好新社會階層人士、新媒體從業人員、留學人員等新領域統戰工作,創造性提出統戰部牽頭主導型、社會組織黨工委組織實施型、統戰組織社會團體互動配合型、行業主管部門協同推進型的社會組織統戰工作“四型推動”模式,社會組織各種協會、學會、聯合會、基金會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等五大主體密切配合,積極開展調研、聯點示范、引導培養、發揮作用、搞好服務、健全機制等六項行動,使社會組織統戰基礎性工作得到夯實,社會組織黨外人士隊伍建設得到加強。
為加快推動政府職能轉變,推動各級政府依法全面履職,省政府法制辦積極推進權力清單制度建設,在全國較早公布了省級政府部門清單,讓政府及部門知道應干什么、不干什么,為推進“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夯實了制度基礎。同時,積極推進與改革相關省政府規章的清理和修改工作,目前正在開展“放管服”相關規章清理,及時清除改革的制度障礙。
來源:湖南日報
作者:劉文韜 陳昂 蘇莉 周小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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