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制日報記者 朱寧寧
我國文化領域立法步伐進一步加快。今天,公共圖書館法首次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審議,這意味著公共圖書館事業發展將納入法制軌道。
數字顯示,截至2015年年底,我國共有政府設立的公共圖書館3139個,在民政部門登記的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設立的公共圖書館50個,但與建設社會主義文化強國的要求還明顯不適應,有必要加強公共圖書館頂層設計和制度建設。
草案構建了圖書館事業發展基本制度,明確了政府加強公共圖書館建設的責任和鼓勵社會力量參與的要求,并對公共圖書館運行管理制度、應當承擔的服務功能和加強數字資源建設、實現線上線下融合等作了規定,鮮明體現了現代圖書館建設的中國特色和時代特色。
根據人口數量等建設圖書館
以往,很多地方的公共圖書館一般是簡單地按照行政區劃來設立,并未考慮其他因素,因此,在一些人口密集地區,存在公共圖書館人滿為患、無法滿足人民群眾需求的問題,今后這一情況或將得到改變。
草案規定,公共圖書館服務網絡建設應當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根據本行政區域內人口數量、人口分布、環境條件等因素,確定公共圖書館的數量、規模、結構和分布,加強固定館舍和流動服務設施、自助服務設施建設。
全民閱讀要從娃娃抓起。根據草案,今后,由政府設立的公共圖書館必須要設置少年兒童閱覽區域,配備專業人員對未成年人開展閱讀指導和社會教育活動,有條件的地方還可以單獨設立少年兒童圖書館。
為明確公共圖書館應當承擔的服務功能,提高公共圖書館服務水平,此次草案作出多項專門規定,包括公共圖書館應當免費開展文獻信息查詢、借閱,公共空間設施場地開放,公益性講座、培訓、展覽等活動,將推動、引導全民閱讀作為重要任務;公共圖書館在國家法定節假日、公休日應當開放,應當向社會公告本館的服務內容、開放時間、借閱規則;政府設立的公共圖書館應當提供特殊群體服務、流動服務、自助服務等。
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草案一大亮點是明確要加強政府設立的公共圖書館的數字化資源建設。草案規定,政府設立的公共圖書館應當加強數字資源建設、配備相應的設施設備,建立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文獻信息共享平臺,為社會公眾提供優質服務。
向圖書館捐贈可享稅收優惠
捐贈可以享受稅收優惠、可以用捐贈者姓名等來命名圖書館……為了進一步調動各方力量支持、參與公共圖書館事業發展的積極性,此次草案規定了多項鼓勵措施。
根據草案,不但政府設立的公共圖書館可以依法以捐贈者姓名、名稱命名文獻信息專藏或者專題活動,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設立的公共圖書館,還可以依法以捐贈者的姓名、名稱命名公共圖書館及其館舍、其他設施。
草案還明確,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設立的公共圖書館給予政策扶持;國家鼓勵公民、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向公共圖書館捐贈,并依照有關稅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給予稅收優惠,境外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可以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采取捐贈方式參與我國境內公共圖書館建設。
此外,草案還鼓勵學校圖書館、科研機構圖書館及其他類型圖書館向社會公眾開放。法制日報北京6月22日訊
來源:法制日報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