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6月22日電(陳羽)今日上午,第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在京召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局長畢井泉進行了國務院關于藥品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
報告中提到,藥品管理目前在藥品的監管法規制度建設、研發和注冊管理、生產及流通監管等工作方面取得了顯著進展。按照藥品管理法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不斷完善藥品監管法規政策體系,強化藥品研發生產流通使用全過程管理,人民群眾用藥質量不斷提高,藥品可及性問題基本解決。
藥品審評審批制度改革也收獲成效,2015年8月國務院印發《關于改革藥品醫療器械審評審批制度的意見》(國發〔2015〕44號),改革進展順利,目前已基本消除了藥品注冊申請積壓問題,藥物臨床研究質量和審評審批透明度也得到提高。
報告中還著重強調了目前藥品管理工作中仍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制藥行業低水平重復問題突出
在缺醫少藥的年代,主要任務是解決藥品數量不足問題,藥品上市標準較低;2000年以前藥品由各省(區、市)負責審批,標準不統一。藥品研發投入嚴重不足,2016年全國制藥企業研發投入不及世界上最大的一家制藥企業的研發經費。臨床急需的創新藥物短缺,結構性問題突出。
二、藥品質量安全風險隱患較多
注射劑特別是早期批準上市的以中藥為原料生產的注射液,安全性、有效性基礎研究薄弱。部分生產企業偷工減料、使用假劣原料、擅自改變生產工藝,嚴重影響藥品的安全性、有效性。低價中標潛藏質量安全隱患。藥學技術人員、執業藥師、臨床藥師缺口很大。藥品回收再賣現象屢有發生。
三、藥品流通領域矛盾錯綜復雜
現有藥品批發企業約1.29萬家,“小、散、亂”的問題突出。部分藥品物流、分銷企業購銷記錄不真實、不完整,虛構流向、票貨分離、掛靠走票等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屢禁不止。部分執業藥師掛名執業,處方藥不按處方銷售、違反GSP儲存藥品等違法行為比較普遍。“以藥養醫”體制尚未徹底破除,藥品購銷和醫療領域不正之風依然存在。
四、短缺藥品供應保障機制亟需健全完善
藥品產能總量過剩與結構性短缺并存。個別企業以不當方式壟斷一些藥品的原料,隨意減少或者停止生產銷售,推動價格暴漲。
報告對產生以上問題的原因也進行了深度分析:一是鼓勵藥品創新的制度政策尚不完善;二是藥品管理法不能完全適應發展需要;三是藥品監管能力難以適應產業發展需要;四是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需進一步深化。
來源:人民網-中國人大新聞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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