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28日在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上
省人大常委會選舉任免聯絡工作委員會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書長、各位委員: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將省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以來省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以下簡稱代表建議)辦理和督辦工作主要情況報告如下。
省十二屆人大五次會議期間,大會秘書處議案組共收到代表建議1250件,共交由91個單位辦理,均已辦理完畢并答復代表。截至11月中旬,省人大常委會聯工委共收到閉會期間代表建議35件,有29件辦理完畢并答復代表,另有6件建議尚在辦理期限內,正在加緊辦理中。參照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代表建議辦理結果統計口徑,代表建議所提問題得到解決或計劃逐步解決的占建議總數的81.2%;因目前條件限制或政策不允許暫時不能解決的占18.8%。代表對6件建議辦理結果反饋“不滿意”。對這些反饋“不滿意”的建議,承辦單位均已重新辦理并答復代表。
一、省人大機關辦理代表建議情況
今年省人大機關主辦代表建議8件,會辦1件。8件主辦建議中,關于立法工作2件、關于監督工作2件、關于選舉任免和代表工作4件。承辦部門高度重視,進行專門研究,制定辦理方案,圍繞建議所提問題開展現場調研,與代表當面交流,做到辦前了解實情、辦中協商溝通、辦后征求意見,代表滿意率和辦理效果進一步提升。針對謝運良等代表提出的《關于制定〈湖南省城市管理條例〉的建議》,省人大法制委主要負責同志帶隊赴衡陽、湘潭等地開展了立法調研,《湖南省城市綜合管理條例(草案)》已提請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進行了第二次審議,二次審議稿充分吸收了代表建議有關內容。針對胡麗屏代表提出的《關于請省人大常委會就湖南省縣鄉高中負債問題進行專題調研的建議》,省人大教科文衛委將該建議的辦理工作與業務工作結合起來,與代表一同赴常德、益陽兩市調研,形成了專題調研報告,并作為參閱材料印發常委會會議。針對謝圣國代表提出的《關于將部分人大代表議案建議納入湖南省社科基金項目的建議》,省人大常委會聯工委與省委宣傳部積極對接,省委辦公廳《關于加強湖南新型智庫建設的實施意見》明確鼓勵省人大代表參與智庫的研究咨詢工作,省委宣傳部將在智庫研究的重點方向、課題設置等方面充分考慮人大代表建議提出的理論觀點和實踐建議。
二、關于代表建議督辦工作情況
今年以來,省人大常委會進一步高度重視代表建議工作。省人大常委會黨組認真貫徹落實省委人大工作會議精神,省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韓永文指出:“全省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充分發揮代表作用,進一步密切與人大代表和人民群眾的聯系,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行職務,加強代表議案審議與建議批評意見辦理工作,提高辦理工作實效。”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進一步加強對代表建議督辦工作的領導,推動我省代表建議工作水平進一步提高。
(一)抓機制、謀長遠。認真梳理總結我省近年來代表建議工作做法,推動形成代表建議工作長效機制。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對《湖南省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工作條例(修正草案)》進行了兩次審議。借鑒全國人大的做法和兄弟省市經驗,啟動了《湖南省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重點處理工作若干意見》修訂工作和《湖南省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及其辦理情況公開工作意見》起草工作,常委會聯工委制訂了省人大代表評議建議辦理工作的操作規程,對代表建議重點處理工作、公開工作和評議工作做了進一步規范和加強。
(二)抓源頭、打基礎。高質量的代表建議是做好建議工作的前提和基礎。省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了省人大代表履職學習班,將如何提好建議作為學習班的重要內容。學習班邀請了省直有關廳局負責同志與代表圍繞代表建議工作進行面對面交流。今年省人大常委會直接組織省人大代表開展專題調研1次,實地指導市州人大常委會組織代表開展專題調研8次,協助代表深入實際、深入群眾提出接地氣、有底氣的高質量建議。認真做好代表建議接收和交辦工作。在代表大會前下發書面通知,明確了提出代表建議的相關注意事項。代表大會期間協助代表修改建議70余件次。對代表提出的建議嚴格把關,有47件建議因不符合法律法規要求而不予接收,4件轉作參閱件處理。交辦建議時注意充分考慮代表意愿和承辦單位職能職權,交辦準確率有所提升。
(三)抓重點、帶全面。今年主任會議確定了“在少數民族地區實施12年免費義務教育”、“在全省統一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基數”、“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強出生缺陷防控工作”、“加強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管理”、“解決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籌集、監管、使用、增值難”等6件重點處理建議,由省人大常委會領導牽頭,相關專門委員會負責督辦。常委會領導牽頭督辦,參加實地調研,多次召集承辦單位研究辦理情況。共有常委會委員42人次參加了督辦活動,省人大民僑外委、內司委、農業委、環資委圍繞督辦的重點處理建議開展了專門的調研活動。省人大財經委、教科文衛委在建議答復后,及時跟蹤辦理進度,督促辦理單位兌現承諾事項。
在做好重點處理建議督辦的同時,省人大常委會加強了對其他建議的督辦。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五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水利廳、省民政廳、省科學技術廳《關于2016年省人大代表建議辦理情況的報告》。省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工作機構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將代表建議督辦納入全年工作要點,制定了科學合理的督辦工作方案,明確了督辦工作負責人和具體工作人員。據統計,有關專門委員會和工作機構共開展督辦活動14次,有力地促進了辦理工作順利開展。省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除了繼續采取聽取匯報、集中督辦、重點督辦、上門督辦等行之有效的做法外,還不斷創新督辦工作思路,完善督辦工作方式方法。省人大民僑外委組織提出建議的代表,對承辦單位建議辦理工作進行評議測評,收到較好的效果。省人大內司委向辦理進度較慢和代表反饋“不滿意”的承辦單位及時寄送督辦函,推動辦理工作順利開展。省人大財經委組織承辦單位負責人與反饋“不滿意”的代表多次面對面溝通,有針對性的提出具體辦理意見,指導承辦單位重新辦理并答復代表。省人大教科文衛委結合本委員會重點工作,對有關代表建議進行跟蹤督辦,推動形成政策并落到實處。省人大農業委督辦活動開展前先征求代表意見,督辦會邀請代表參與,保證代表意愿得到真實準確表達。省人大環資委將有關專題調研與代表建議督辦工作相結合,同步推進。省人大常委會聯工委在做好建議督辦的協調服務工作同時,對黨群系統的建議進行了督辦,與省政府辦公廳對部分政府組成部門的建議辦理工作進行了專門的督促檢查。
(四)抓評議、促整改。今年是我省組織省人大代表評議承辦單位建議辦理工作的第三年。我們在堅持以往好的做法基礎上,進一步改進工作方式方法,推動承辦單位由“重評議排名”向“重工作改進”轉變。對評議工作早安排、早部署。年初即明確了6家被評議單位,督促被評議單位從一開始就高度重視建議辦理工作。評議前組織部分代表對被評議單位進行了2次視察,幫助代表了解被評議單位建議辦理情況。對評議會議優化了程序,規范了評議流程,增加了被評議單位回應代表發言的環節,代表的發言事先也做了充分的準備。8月19日,組織召開了省人大代表評議建議辦理工作會議,共有40名省人大代表參會。省教育廳等六個省直單位負責人匯報了本單位建議辦理工作情況。18名省人大代表做了評議發言。經過現場測評,省交通運輸廳的代表建議辦理情況滿意度排名第一,其他單位滿意度排名由高到低分別為省農業委員會、省衛生與計劃生育委員會、省國土資源廳、省教育廳、省商務廳。省人大常委會領導同志在評議會上要求,各被評議單位要進一步突出問題導向,按照問題不解決不放過、代表和人民群眾不滿意不通過的要求,對代表評議指出的問題認真梳理,逐條研究整改措施,做到立行立改,推動代表建議辦理質量和水平不斷提升。會后,我們向被評議單位寄送了整改意見。通過評議,促進了有關單位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提升工作水平。
(五)抓跟蹤、促落實。針對有些建議年年提、問題始終得不到解決的現象,省人大常委會將往年B類建議(代表建議所提問題正在解決或列入計劃將要解決)的跟蹤督辦作為工作重點,要求承辦單位將B類建議跟蹤落實工作與今年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實,督促承辦單位兌現承諾。常委會領導對B類建議跟蹤落實工作逢會必講、逢會必問。7月21日,省人大常委會有關領導同志帶領部分省人大代表深入項目現場,專題視察省農委、省商務廳2015年度關于推進農業機械化和承接產業轉移的B類建議跟蹤落實情況。并要求各承辦單位要以省人大常委會對B類建議的督辦為契機,深入結合本單位工作實際,制定完善B類建議跟蹤落實的工作制度,推動形成常抓常新的長效機制。常委會聯工委與省政府辦公廳組織部分政府系統承辦單位召開了B類建議跟蹤辦理專題會議,了解有關情況,推進工作。
(六)抓公開、促監督。進一步加大建議公開力度,便于人民群眾對代表建議工作進行監督。除部分不宜公開或依法不得公開的代表建議外,建議內容實現了實時公開。共通過湖南人大網公開代表建議763件;督促承辦單位公開了代表建議答復。
通過以上六個方面的努力,代表建議辦理工作取得了明顯成效。一是代表建議辦理總體實效比往年有所增強。推動各承辦單位改進工作、提高效率,解決了一批代表、群眾集中關注的問題,推進決策科學化合理化。代表建議所提問題得到解決或計劃逐步解決的比例比去年提高2.4個百分點。當年解決率比往年有明顯提高。二是今年確定的6件重點處理建議成效明顯。省政府按照“分步實施、先行一步”的思路出臺了民族地區貧困家庭減免學雜費政策。從2016年秋季學期開始,免除民族地區建檔立卡貧困家庭普通高中學生學雜費,并免費提供教科書,同時還可享受每人每年2000元左右的生活困難補助,力爭在2020年前對民族地區所有普通高中學生實行全免費入學政策。省人社廳積極吸納代表智慧,出臺了《湖南省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繳費工資基數和統籌項目暫行規定》,統一規范了機關事業單位人員繳費工資基數。省發改委加強社會信用體系方面的頂層設計,出臺了《湖南省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行動計劃》和一系列配套文件,組織長沙、株洲、常德等地積極創建“國家信用建設模范城市”。省衛計委將出生缺陷防治工作納入全省計劃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并將出生缺陷防控相關指標作為重要內容納入了湖南省衛生計生“十三五”規劃,在30個貧困縣實施免費新生兒疾病篩查。省水利廳圍繞實施精準扶貧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要求,統籌推進“十三五”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工作,突出解決全省8000個建檔立卡貧困村人口的安全飲水問題。省住建廳、省財政廳聯合印發了《湖南省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暫行辦法》,簡化了審批程序,下放了管理權限,將“沉睡”已久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激活。三是跟蹤督辦取得突破。從各單位報送的情況看,2015年度768件B類建議中,通過跟蹤督辦,已有404件所提問題已解決或基本解決,占總數的52.6%;有280件仍需繼續跟蹤落實,占總數的36.5%;另有84件因客觀條件或政策變化無法落實,占總數的10.9%。
三、存在的問題和今后工作建議意見
今年的代表建議工作還存在著一些亟需解決的問題,主要有:一是部分建議質量有待進一步提高,有的代表建議年年簡單重復提出,沒有補充新的情況;有的建議反映了一些情況,但提出的措施針對性不強,單純爭取資金項目類建議仍然偏多,涉及全省宏觀政策層面的建議偏少。二是有的承辦單位滿足于與代表簡單的電話聯系,聯系內容著重介紹有關政策和本單位工作情況,辦理答復針對性不強,實地調研、現場辦理的比例不高。個別單位仍然存在委托下級工作部門與代表見面的問題。三是少數承辦單位仍然存在重答復、輕落實的現象,注重程序性的辦理答復,沒有想方設法去解決代表建議所提問題。四是督辦工作開展不平衡,督辦程序、內容不規范,督辦工作的針對性、有效性有待進一步提高。
為了進一步加強和改進代表建議提出、辦理、督辦工作,逐步解決存在的問題,建議今后著重抓好四項工作。一是認真貫徹落實《代表法》和我省有關地方性法規,按照有關規定對建議提出、交辦、辦理、答復、反饋等各個環節進行規范,保證代表建議工作依法高效開展。二是進一步完善重點處理建議選擇、督辦方式方法,不斷發揮重點處理建議的示范引領作用。三是繼續加大督辦力度,改進和完善督辦方式。在繼續抓好按期答復率、溝通率等程序性督辦的同時,更加注重督促承辦單位解決代表所提問題,不斷改進工作。四是進一步推動建議辦理工作向社會公開,接受群眾監督。通過創新體制機制,推動我省代表建議工作水平不斷提高。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