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湘潭縣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召開。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唐劍恒,副主任趙國政、曾耀輝、劉綿暉、胡自庚及其他組成人員出席會議。常務副縣長周賢、副縣長彭世輝,縣人民法院、縣人民檢察院、縣政府有關部門負責人、部分縣人大代表列席會議。
會議審議通過了《湘潭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審議意見辦理辦法》《湘潭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會議制度》《湘潭縣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人事任免辦法》三個工作制度。
受縣人民政府委托,縣人社局局長張擁軍作了全縣城鄉醫保統籌改革工作情況的報告。縣人大常委會內司工委主任陳北球作了全縣城鄉醫保統籌改革工作情況的調查報告。“建議醫保收取方式應科學化”、“醫保統籌改革要提高服務水平,讓民眾更有獲得感”、“要政策調整鄉鎮衛生院住院的標準”……在審議環節,縣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列席的人大代表積極發言,提出意見和建議。常務副縣長周賢代表縣人民政府就全縣城鄉醫保統籌改革工作作了表態發言:一是將進一步完善政策規定,二是將進一步加強資金監管,三是將進一步改善 服務環境和質量。
會議聽取、審查和批準了湘潭縣2017年部門預算草案。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主任唐劍恒指出,湘潭縣2017年部門預算編制時嚴格按照《預算法》要求、預算內容安排實、專項資金安排緊扣縣委政府中心工作要求,并建議:一、預算一旦通過,縣人政府及財政相關職能部門要切實增強預算的約束力,嚴格執行;二、要切實增強資金的使用效率,特別是專項資金一定要進行績效評估和評價,把有限的財政資金用在刀刃上;三、要切實加強財政資金的監管,特別是財政系統內部的管理;四、要切實優先保障民生支出,按時撥付、跟蹤管理,確保部門預算圓滿地實現。
會議聽取和審議了縣人民政府《道路交通安全法》貫徹實施情況的報告,并形成審議意見,會后由縣人大法制委歸納整理,經主任會議通過后送交縣人民政府辦理;聽取了縣人民政府《環境保護法》執行情況和工業智能化發展情況的報告。
會議還審議通過了有關人事任免事項。
來源:湘潭縣人大常委會辦公室
作者:代奇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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