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報北京4月25日電 (記者王比學)25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七次會議對核安全法草案二審稿進行了分組審議。常委會組成人員認為,核安全事關重大,必須確保萬無一失。核安全法草案二審稿在廣泛征求各方面意見和補充調研基礎上對一審稿做了進一步修改完善,總體上是好的。
有委員提出,核設施安全與其他所有安全不一樣,建議將“核設施的建設”單列一章。草案規定,“核設施營運單位應當公開本單位核安全管理制度和相關文件”,呂薇委員說,這樣的規定很好,但草案并沒有明確公開的信息是否準確應由誰來負責核實,要提高信息披露的準確性。
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委員呂彩霞說,建議增加周邊海域的實時監控和定期的信息公開的法律規定。列席常委會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陸波表示,公眾都很關心核設施廢料的流出,尤其是核電廠周邊的居民會很留意核電站的安全。他建議除了向國務院有關部門報告檢測結果,在草案中還應加上一句“并及時公布”。
委員們還提到,核事故發生后,應把保護人民生命安全作為優先選項。陳竺副委員長建議增加重視和加強核事故衛生應急處置工作的內容,提高核輻射的醫學救援,特別是醫療救治能力,努力挽救傷員的生命。楊震委員補充說,在“核事故應急”一章中,應急方案的要素是什么,應說清楚,比如出了核事故,如何報警、疏散等。
來源:人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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