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公布表決結果,贊成票36票,反對票0票,棄權票0票,通過。”2月27日下午,懷化市五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在市人大常委會機關舉行,隨著會議主持人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楊先容“通過”二字的兩次落地,《懷化市第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履職守則》和《懷化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依法履職管理制度》滿票贊成出臺,依法履職管理制度要求每位常委會組成人員在每年末要向常委會提交年度履職報告,其標志著市人大常委會將給組成人員是否依法履職、是否稱職戴上“緊箍咒”。而投贊成票的正是常委會組成人員。懷化市人大常委會是湖南省市州人大中第一個出臺此項規定的地方人大。
履職守則共十四條,就政治規矩、法律要求、知識儲備、工作紀律、調查研究、審議發言、活動參與、聯系群眾、廉潔自律等各個方面均作了詳細規定。為保障和促進常委會組成人員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權,針對有些委員出席會議審議發言不言不語、常委會組織開展的活動借故不參加、不主動為人民群眾鼓與呼辦實事,審議發言時只講好話生怕得罪人等情況,《依法履職管理制度》要求常委會組成人員要嚴格執行會議請假制度,要求常委會組成人員要積極參加常委會組織開展的視察、執法檢查、專題調研和特定問題調查等活動,要固定聯系3-5名市人大代表、經常性聯系5名以上群眾,每次常委會會議上都要做審議發言,要發現問題和提出解決問題的整改建議,每次審議發言將整理成冊在下次會議印發并提交有關部門辦理。
履職管理制度還要求常委會組成人員要在每年元月底前,向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提交上年度依法履職情況的書面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為學習情況、出勤情況、參加活動情況、依法履職情況、聯系代表和群眾情況等,履職報告經市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審定后編印成冊將在常委會范圍內通報。對一年內未經批準兩次不出席常委會會議和安排的活動的將依法責成其辭去常委會組成人員職務。
“每次審議集中曬上次的審議發言,年末集中年檢履職情況,你是否出工不出力,是否為人民代言,一清二楚,對我們這些委員來說,既有壓力,也有動力,有這些規定,履職就更有底氣和信心了。”市區兩級人大常委會委員、鶴城雙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黃秀佳表示,將不負黨組織的信任,人民的重托,依法履職,給黨和人民交一份滿意答卷。
懷化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任石希欣認為,市人大常委會出臺履職守則和依法履職管理制度,就是要求全體常委會組成人員對黨要絕對忠誠,對人民要高度負責,堅持為民代言、為民請命、為民服務,以人民群眾的認可度、滿意度作為履職行權的根本標準,把增進民生福祉作為履職行權的最終指向。要緊緊圍繞常委會會議審議議題,有針對性地開展調查研究,及時了解民情、反映民意、凝聚民智,掌握實際情況,加強對策研究,不斷提高審議質量,使常委會的審議更能反映實際情況,體現人民群眾的意志。要主動擔當作為,依法行使權力,敢于直面矛盾,勇于指出問題,善于提出建議,勤于跟蹤落實,積極推動“一府兩院”改進工作、解決問題。
來源:懷化市人大
作者:趙順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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