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強人大常委會機關制度建設,是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履行職責、促進人大常委會機關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的重要保障。雙牌縣十二屆人大常委會自換屆以來,著力加強制度建設、創新工作機制,使各項工作基本做到了有制可依,機關工作的程序化、規范化、科學化水平大大提高,各項工作邁上新臺階。
一是與時俱進進行修訂。黨的十八大以來,對地方人大工作提出了許多新的要求,為適應新形勢的需要,我縣新一屆人大常委會及時對上屆人大常委會制定的常委會議事規則、人事任免辦法、討論決定重大事項決定、計劃審查監督工作操作規程、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辦法進行了修改和完善,并提交常委會通過,印制公報,分送相關領導和部門,為常委會行使決定權和監督權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是注重制度創新。預算監督是人大經濟工作監督的重要內容。為改變過去政府預算編制中存在的“外行看不懂,內行說不清”,人大預算監督形同虛設的狀況,換屆后,縣人大常委會立即著手調查研究,縣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一次常委會就出臺了《雙牌縣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縣本級預算審查監督工作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暫行辦法》從預算的初步審查、預算執行監督、預算調整審查和批準、決算審查和批準等四個方面進行了規范,促進了政府預算編制的規范化和人大預算監督的科學化。此外,為了加強人大預決算審查監督,縣人大常委會還制定了《關于建立和完善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向縣人大常委會報告機制的意見》,這對于提高人大對財政經濟監督工作力度,是一個有益的探索。
三是嚴格考核落實。制度不能掛在墻上、說在嘴上、落實不到行動上,為確保制度成為真正意義上的“鐵”制度,而不是“貼”制度,避免制定與執行“兩張皮”,縣人大及其常委會帶頭按法律和制度辦事,切實加強對已制定、修訂制度施行情況的監督與落實,以“抓鐵有痕、踏石有印”和動真碰硬的態度,使各項制度行之有效,落實到位。
來源:雙牌縣人大常委會
作者:鄧媛媛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