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于評選表彰湖南省人大工作先進個人的通知》(湘人社函[2016]229號)精神,由各市州人大常委會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自下而上層層推薦,經湖南省人大工作先進個人評審領導小組會議集中評審,以及1月10日省人大常委會主任會議研究確定,共評選出52名湖南省人大工作先進個人表彰對象。現將表彰人員進行公示,詳見附件。
如對公示人選有異議,請以電話、信函或當面反映等方式向湖南省人大工作先進個人評審領導小組辦公室(設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人事處)、省紀委駐省人大機關紀檢組反映。反映情況要實事求是,電話或信函應告知真實姓名,受理舉報時間為1月12日至18日。
舉報電話:0731--85530442(人事處)、85309135(紀檢組),電子郵箱:12192279@qq.com。
湖南省人大工作先進個人評審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7年1月12日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