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建議是人大代表履行職務行為,依法提出的對相關工作的意見,是《代表法》賦予人大代表的權利。代表建議是代表在與廣大選民聯系的過程中形成的,綜合了各方面的情況、凝聚了群眾的智慧、反映了群眾的呼聲,突出了問題導向。代表建議要“實”字當頭,確保落實到位。
一、建議的內容要實。作為人大代表,首先應該意識到自己是選民的代表,而不是自己的言論可代表選民的意志。所以,人大代表要經常深入選民中間,了解選民的想法和意見、需要解決的困難和問題,綜合分析后再形成切實可行的建議。
二、建議的寫法要實。建議的目的是解決問題,屬于應用文的范疇。所以建議的寫法不需要太多修飾、更不能夸大或者縮小,而應該遵循相關要求,按案由、案據和解決方案這一結構,簡明扼要將情況寫清楚。
三、建議的解決方案要實。解決問題是建議的落腳點,是提出建議的初衷。解決的方案,要經過充分的調研和論證,要符合當前經濟社會發展的現狀和國家法律、政策的要求,而不能好高騖遠、不切實際。
來源:冷水江人大
作者:潘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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