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會:
收到省人大常委會辦公廳《關于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對2014年度省級決算草案和2015年上半年預算執行情報告的意見和建議》(湘常辦函〔2015〕23號)后,省政府高度視,組織省財政、稅務、審計等部門進行了認真研究。省人大常委會就全省2014年省級決算草案和2015年上半年預算執行情況提出了意見和建議,充分體現了對財政工作的關心、理解和支持。省財政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領導下,按照省人大常委會的意見建議,進一步規范預算管理、完善體制機制、全面深化改革、推進預算公開、強化績效監督、加強政府債務管理,充分發揮財政促進全省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作用。現將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收入組織方面:今年以來,國內外經濟形勢錯綜復雜不確定、不穩定因素較多,經濟下行壓力仍然很大,財政收入較緊張。省政府根據經濟形勢,相機抉擇,預調微調財政政策,確保完成年初預算確定的收入任務。一是多措并舉穩定財政增收。密切關注經濟指標變化對相關稅種的影響,預調微調財稅政策,精準發力、定向調控;加強部門聯動,定期召開專題會議,提前研判分析,分解落實任務;到收入增長偏慢市縣督導調研,解剖麻雀,分類施策;加速推進鐵路、高速公路、水利、機場等重大項目建設,財稅部門密切跟進,及時征繳相關稅收;支持鋼鐵、有色、機械設備制造等傳統產業升級轉型,幫助解決生產經營的突出困難;支持互聯網+文化創意、電子通訊等新興產業加快發展,盡快形成產業稅收規模;加大重點行業企業稅收稽查、匯算清繳、收入清欠力度,確保稅收、非稅及時足額入庫。二是組合發力優化收入質量。將2015年收入預算增幅確定為“增長9%左右”,收入指標彈性化,不再作為硬性任務目標;2015年起,增設收入質量改善指標,要求地方收入增量中的稅收占比要達到70%以上,引導市縣優化收入質量;實行財政審計聯動,建立對財政收入增長異常地區的常態化核查機制,對虛增財政收入的市縣—律按虛增額度的10%扣減轉移支付;建立財力分配與收入質量掛鉤的激勵約束機制,2015年一般性轉移支付增量的20%用于獎勵收入質量改善的市縣;堅決制止收取“過頭稅”、虛收空轉、混庫等虛增收入的行為,盡力將收入做實。三是減稅降費減輕企業負擔。堅決落實“營改增”、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優惠、小微企業所得稅減半征收、增值稅征收稅率簡并統一、小微企業增值稅和營業稅優惠、取消和停征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等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不得因為收入緊張在落實政策上打折扣,切實減輕企業負擔。在各級各部門的共同努力下,今年全省一般公共預算收入低開高走,增幅逐月回升,實現了中速增長。截至10月底,全省一般公共預算收入完成3294.3億元,同比增長11.2%,其中地方收入2044.1億元,增長14.4%;上劃中央收入1250.2億元,增長6.2%。橫向比較,1—9月,我省地方收入增幅分別比全國省市、中部六省平均水平高5.6、5.4個百分點。初步預計,全年全省財政收入可以完成“增長9%左右”的預算目標。
二、財政支出方面:積極向中央匯報銜接,爭取對我省的更大支持,并統籌省級可用財力,加強調度、優化支出,確保有限資金用在刀刃上。一是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切實加快支出進度。相繼制定《關于加快預算支出進度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的通知》(湘政辦發〔2015〕42號)、《關于加快2015年預算支出進度的緊急通知》(湘財預〔2015〕39號)、《關于積極作為加快推進重大項目建設加快撥付財政資金的緊急通知》(湘財預正〔2015〕80號)、《關于切實抓好第四季度財政收支工作奮力推動穩增長惠民生促改革的通知》(湘財預〔2015〕94號)等系列文件,定任務,下指標,明確資金下達時限。截至9月底,全省一般公共預算支出增幅為19.7%,比全國各省市平均水平高出了3.1個百分點。在《財政部關于2015年1—9月地方預算支出進度情況的通報》(財預〔2015〕 194號)中,我省存量資金消化進度在全國排第7位。二是民生資金優先保障不留缺口。對于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低保、縣級公立醫院改革、改善辦學條件等與民生息息相關的事項,在年初預算時就全部打足,年中據實測算安排。優化投入機制,科技、教育、衛生等資金,根據事業發展需求,區分輕重緩急,調整支出結構,將資金用到最亟需的環節和領域。積極推進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改革,穩步提高公務員待遇水平,在上半年就提前預安排了提標資金。截至10月底,全省支農、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和就業等直接用于民生的支出達到2841.8億元,占一般公共預算支出的68.5%,比去年同期提高了4個百分點。三是全力保障重大項目資金需求。創新政府投融資方式,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股權投資等方式,加大對鐵路、公路、機場、水利等重大基礎設施,以及“兩供兩治”、“兩房兩棚”、創新創業園區“135”工程、“氣化湖南工程”、湘江治理“一號工程”、“兩個百千萬”等重大項目工程的支持力度,爭取項目盡早完工,形成實物工作量。統籌用好兩型實驗區專項、重點生態功能區轉移支付等資金,支持改善生態環境。四是堅決壓減一般性行政開支。嚴格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省委“九項規定”等要求,嚴控并盡量壓縮一般性行政開支。編制2015年預算時,全省各級各部門的一般性支出(“三公”經費、會議費、培訓費、差旅費、辦公設備購置費、一般業務經費等)一律比上年壓減5%以上,騰出的資金重點用于經濟建設發展和落實重大民生政策。嚴格抓好預算執行,一般性行政開支年中一律不予追加,也不得從其他資金中調劑使用。五是加大對貧困地區的轉移支付力度。2015年中央下達我省的均衡性轉移支付增量全部下達市縣,并通過統籌省級可用財力、盤活存量等方式,幫助市縣緩解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和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民生政策提標擴面等籌資壓力。研究制定脫貧扶貧綜合方案,加快貧困地區經濟社會各項事業發展。
三、財政改革方面:積極落實中央改革要求,結合我省實際情況,創造性地開展工作,既完成規定動作,也做好自選動作。一是加大政府性基金與一般公共預算銜接力度。嚴格落實中央要求,將11項政府性基金轉列一般公共預算,統籌安排相關支出;凡是可以通過基金安排的支出,一般公共預算不再安排;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由與一般公共預算相關投向類似的,統一管理辦法,統一分配;結余結轉資金規模超過當年收入的30%部分統籌使用,或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二是加大國有資本經營收益統籌力度。2015年,國有資本收益的15%上繳一般公共預算統籌使用,以后每年提高3個百分點,到2020年達到30%。繼續納入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的,支出嚴格限定用于解決本級國有企業歷史遺留問題及相關改革成本支出、國有企業政策性補貼等方面,一般公共預算安排用于這些方面的資金逐步退出。支持國有企業加快改革,加大國有資產監管,加強對國有企業監督指導,對經營效益差的依法依規予以處理。三是取消一般公共預算中專款專用的規定。從今年開始,城市維護建設稅、排污費、水資源費等所有專項收入,三年內要實現全部統籌。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土地、房屋、礦產等國有資產(資源)處置收支脫鉤,根據實際需要做出安排,不再通過返還、超收分成或與支出掛鉤等方式同部門利益直接或者變相掛鉤。四是取消重點支出與財政收支增幅或GDP掛鉤機制。改變原來的先確定支出總額或增長比例、再安排具體項目的辦法,根據事業發展和財政中長期規劃以及當年財力可能,按照“以事定錢”、“錢隨事走”的原則安排預算,任務重多安排,任務輕少安排。五是調整優化產業類專項資金分配辦法。加快退出對競爭性領域企業的直接投入,改變行政性分配方式,引入市場化機制, 2015年,30%以上的省級戰略性新興產業與新型工業化、文化產業、內貿流通等產業類專項要采取創業引導基金、產業基金或股權投資等市場化運作模式,以后年度加快提高比例。目前,新興產業發展基金正在按省深改領導小組會議和省政府常務會議的部署加快籌建。
四、專項資金管理方面:針對長期以來專項資金名目繁雜、規模散小、結構固化、效益不高的突出問題,有針對性地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把有限的財政資金用好、用活、用出成效。一是壓減專項數量,集中財力辦大事。確需新設專項必須經省財政廳審核同意,報省政府批準;對存量專項按照“減一批、轉一批、并一批”的思路,堅決取消政策變動、績效低下的專項,嚴格控制引導類、救濟類、應急類的專項,切實整合目標相近、方向雷同的專項。經過幾輪清理整合,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由整合前的上千項壓減到98項,其中,一般部門1—2項,綜合性部門2—3項。二是規范專項資金分配流程,明確審批規矩。2013年省政府制定出臺了《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分配審批管理辦法(試行)》(湘政辦發〔2013〕80號),全面規范專項資金設立、使用的審批權限、邊界及流程,壓縮了自由裁量權。根據財稅體制改革有關要求和新預算法規定,針對《辦法》運行過程中表現出來的問題,今年對《辦法》進行了評估修訂,出臺了《湖南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分配審批管理辦法》(湘政辦發〔2015〕90號),進一步統一政府和財政的預算分配權限,強化預算資金的集中統籌配置,建立健全專項資金分配下達的限時辦結機制,加快支出進度。三是實行“一個專項,一個辦法”,減少資金分配隨意性。98個省級專項資金“先定辦法,后分資金”,辦法要逐一明確政策目標、設置年限、使用方向、資金申報、評審流程、分配辦法、資金下達、公開方式、績效與監督等9個要素,確保資金使用規范、有效。目前,絕大部分專項資金的制度辦法已經完成修訂工作。
五、預算公開方面:2015年,我們建立了省級預算公開涉密清單制度,實行涉密事項上清單、清單之外全公開。一是制訂涉密信息清單。省財政廳、省保密局對財政管理和預算信息進行全面梳理,確定了預算管理涉密事項,除納入涉密清單的事項外,財政安排的其他所有資金都要向社會公開,做到“非涉密、全公開”。二是全面曬政府、部門預算家底和“三公”經費明細。通過努力,到 2015年,政府預算公開全部細化到“項”級科目,部門預算涵蓋了省委、人大、政府、政協以及所有省直機關事業單位,實現了除涉密部門的全覆蓋。三是專項資金實行“五環節”全過程公開。除涉密專項外,省級專項資金的目錄清單全部向社會公開,中央和省安排的重大民生政策性資金的分配結果原文向社會公開,所有省級專項資金實行制度辦法、申報通知、評審公示、分配結果、績效評價全過程公開,制度辦法、申報通知等關鍵環節還要在《湖南日報》集中公開。截至目前,已經在《湖南日報》分6期公開了8個專項的申報通知,湖南紅網、鳳凰網等主流媒體都進行了轉載。
六、財政資金監管方面:一是堅持預算約束。堅持“先有預算、后有支出”,各部門、各單位支出必須以經人大批準的預算為依據,一律不得無預算、超預算或超范圍、超標準開支,從資金分配、支付、使用等環節,財政層層嚴格把關,確保資金使用與預算安排相符合。二是充分運用審計結果。充分運用審計意見和建議,進一步健全財政資金管理體制機制,優化流程設計,規范分配審批,推行陽光操作,堵住制度漏洞,同時,嚴肅財經紀律,加大問責力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確保將財政資金用到最亟需的環節和領域。三是加大績效評價力度。充分運用績效評價結果,強化績效為先理念,對績效評價不高、管理滯后的專項資金,壓減規模或收回預算統籌安排,促使預算單位“管好錢、用好錢”。
七、債務管理方面:2015年,我們在深入分析我省債務構成和未來發展需求的基礎上,對債務預算編制、風險預警、存量債務置換等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和實踐,初步形成了借用還相統一的債務管理新機制。一是加強債務收支預算管理。印發了《湖南省省級政府性債務預算管理規程(試行)》(湘財預〔2015〕33號),將省級政府性債務收支實行預算管理,相關省直部門及融資平臺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債務預算,不得無預算或者超預算舉借和使用政府性債務。二是啟動2016-2018年重大交通基礎設施建設中期債務預算編制工作。印發了《關于編制省級重大基礎設施建設中期 (2016-2018年)財政預算的通知》(湘財預〔2015〕6號),在綜合考慮未來3年省級重大基礎設施建設投資需求、還本付息壓力以及省級債務風險水平、新債發行空間和財力增長等情況的基礎上,形成3年滾動收支計劃,建立健全省級重大基礎設施建設舉債的長期平衡機制,既保障建設資金需求,又有效防范債務風險。三是建立分色預警、精準調控的債務風險預警機制。進一步完善政府性債務風險預警機制,根據市縣債務率將債務風險預警等級細分為綠色安全、黃色提示、橙色預警、紅色警告4個等級,并強化債務風險預警結果運用。四是有序組織存量債務置換工作。省財政廳印發了《關于嚴格加強政府債務置換債券管理的通知》(湘財預〔2015〕71號),對債務置換的流程、操作辦法、關鍵環節進行嚴格規范。提出了“兩個優先”的置換原則,即堅持公共基礎設施債務優先、銀行貸款優先。這一做法得到了財政部認可并報國務院。五是創新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投融資機制。積極創新政府項目投融資機制,運用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政府購買服務、特許經營、股權投資基金等市場機制來籌措資金,吸引社會資本參與公共工程建設。財政通過統籌政府性基金、專項收入、專項資金和投資項目國有股權收益等渠道來安排,并分年度納入預算。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