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議會簡史
佛國民議會成立于1975年。1975年至1990年佛非洲獨立黨執政時期,議會實行一黨為主的代議制。議長為獨立黨人士阿比利奧•杜阿爾特(Ab lio Duarte),連選連任至1990年。
1990年佛開始實行多黨制。新成立的爭取民主運動(民運黨)在1991年2月13日舉行的第四屆立法選舉中獲勝,組成新議會,并更名為國民議會,阿米卡爾•斯彭塞爾(Amica l Spencer)任議長。 1992年8月25日,第四屆國民議會第二次會議通過新憲法,規定實行多元民主和溫和議會制,每屆任期5年。1995年12月舉行第五屆立法選舉,民運黨再次獲勝。安東尼奧•豐塞卡(Ant nio Fonseca)當選新一任議長。議會設議席72個,其中,民運黨50席,獨立黨21席,民主匯合黨1席。從第七屆議會起實行專職議員制度,共有專職議員35人,其中,民運黨25人,獨立黨10人。第七屆議會制定并通過了一系列新的法律,如議員條律、議會組織法、國民議會規章制度等。2001年1月,獨立黨贏得第六屆立法選舉,獨立黨和民運黨分獲40和30個席位,民主匯合黨和勞動團結黨各獲1席。阿里斯蒂德斯•利馬(Aristides Lima)當選議長。
二、第七屆議會產生
第七屆議會于2006年1月22日選舉產生,共設72個議席。獨立黨獲得41個多數席位,民運黨獲29席,民主獨立聯盟——基督教民主黨獲2席。阿里斯蒂德斯•利馬連任議長。
三、地位與職權
國民議會是佛國家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國家內外政策等重大問題,組織和監督執政黨實施制定的政治、經濟、社會、文化、國防和安全政策,修憲,立法,監督憲法和法律的實施,批準國際條約,決定公民實行復決和大赦,批準政令等。審議并通過政府的施政綱領、發展計劃和預算是其主要職能。
四、組織結構
議會決策機構是議員全體會議。常設機構為:議長辦公室、主席團、常務委員會和管理委員會。此外,還設有司法、人權和新聞事務特別委員會,財政和預算特別委員會,經濟、環境和土地規劃特別委員會,對外關系、合作和僑務特別委員會,國家改革和安全特別委員會,衛生和社會問題特別委員會,教育、文化、青年和體育特別委員會共7個特別事務委員會,以及議會服務局、文獻資料局、行政財務局、外事和公共關系辦公室等。
五、會議制度
國民議會的決策機構是議員全體會議。每年除8、9月休會外,每月舉行一次全會,會期10至15天,主要審議國家重大事項和制定有關法令。
六、議會黨團
根據議會組織法規定,各黨派應至少擁有5個席位才能組成議會黨團。本屆議會共有2個議會黨團,分別為獨立黨議會黨團和民運黨議會黨團。
七、對外關系
佛議會外交較為活躍,積極參與國際事務。從第86屆各國議會聯盟大會開始,一直組團與會,是各國議會聯盟、非洲議會聯盟、西非經濟共同體議會、葡語國家議會秘書長聯合會成員。此外,佛議會還成立了與南非、安哥拉、巴西、中國、科特迪瓦、古巴、俄羅斯、法國、幾內亞比紹、科威特、馬里、莫桑比克、尼日爾、葡萄牙、德國、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塞內加爾等國17個議會友好小組。
來源:《外國議會簡介》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