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歷史和宗旨
亞洲議會大會(Asian Parliamentary Assembly,簡稱APA)于2006年11月在伊朗德黑蘭成立,由亞洲和太平洋地區的主權國家議會組成,其宗旨是為亞洲和太平洋地區的各國議員提供一個相互交流、加強合作、增進友誼的論壇,促進本地區乃至世界的和平與發展。擁有39個成員國,18個非成員國。
亞洲議會大會的前身為亞洲議會和平協會(Association of Asian Parliaments for Peace,簡稱AAPP)。亞洲議會和平協會由孟加拉前總理哈西娜倡議,于1999年9月在孟加拉國首都達卡成立。協會共舉行過7屆年會。第一屆年會于1999年9月在孟加拉首都達卡舉行,第二屆年會于2001年1月在柬埔寨首都金邊舉行,第三屆年會于2002年4月在中國北京和重慶舉行,第四屆年會于2003年8月在菲律賓首都馬尼拉舉行,第五屆年會于2004年11月在巴基斯坦首都伊斯蘭堡舉行,第六屆年會于2005年11月在泰國芭堤雅舉行,第七屆年會于2006年11月在伊朗德黑蘭舉行。
在伊朗舉行的亞洲議會和平協會第七屆年會決定將亞洲議會和平協會正式轉變為亞洲議會大會。在正式成立之前,亞洲議會大會經過了一個較長的醞釀過程,情況如下:
1. 2004年11月,在伊斯蘭堡亞洲議會和平協會第五屆年會前夕,菲律賓代表團提交了一份關于成立“亞洲議會大會”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建議在5年內將亞洲議會和平協會改造為亞洲議會大會。各方原則同意這一目標,同意由協會主席召開“亞洲議會和平協會高級顧問委員會”繼續探討亞洲議會大會的概念、模式和目標等。
2. 2005年4月5日,議聯第112屆大會期間召開了亞洲議會和平協會高級顧問委員會首次會議。會議重點討論了亞洲議會和平協會向亞洲議會大會過渡問題。會上,菲律賓眾議長德貝內西亞就其主張作了進一步說明,并建議高級顧問委員會組成人員于2005年6月赴歐洲委員會議會和歐洲議會進行考察。最后,高級顧問委員會同意由泰國國會牽頭,組成一個高級顧問委員會成員國的專家小組,對亞洲議會大會問題繼續進行研究。
3. 2005年6月20日至24日,應歐洲委員會議會議長凡•林登的邀請,高級顧問委員會代表團考察了歐洲委員會議會。考察期間,高級顧問委員會舉行了第二次會議。
4.2005年8月29日至30日,亞洲議會和平協會高級顧問委員會專家小組第一次會議在泰國曼谷舉行。會議就進一步加強亞洲議會和平協會和制定亞洲議會和平協會過渡為亞洲議會大會“路線圖”進行了討論。
5.2005年11月,泰國芭堤雅亞洲議會和平協會第六屆年會正式確認了高級顧問委員會專家小組制定的亞洲議會和平協會轉變為亞洲議會大會“路線圖”指導原則,即循序漸進和與亞洲經濟政治一體化進程相適應,為亞洲議會和平協會未來發展定下基調。
6. 2006年10月7日,高級顧問委員會專家小組第二次會議在伊朗首都德黑蘭舉行。東道國伊朗向議會提交了“亞洲議會大會章程草案”。會議未對此事進行討論。
7.2006年11月,伊朗德黑蘭亞洲議會和平協會第7屆年會上通過了《德黑蘭宣言》,同意將亞洲議會和平協會轉變為“亞洲議會大會”,原則通過《亞洲議會大會章程》(草案)。德黑蘭會議也成為亞洲議會大會首屆大會。
亞洲議會大會成立后舉行的重要會議如下:2006年11月,亞洲議會大會首屆年會在伊朗德黑蘭召開。2007年9月,亞洲議會大會執行理事會在德黑蘭召開,會上討論通過了包括《亞洲議會大會議事規則》、《亞洲友好協定》等8個文件和倡議,并決定提交11月份的年會通過。2007年11月,亞洲議會大會第二屆年會在德黑蘭召開。2008年11月,亞洲議會大會第三屆年會在印尼雅加達召開。
二、組織機構
亞洲議會大會由全體會議(年會)、執行理事會、大會主席團、可能成立的委員會和秘書處組成。
全體會議是大會最重要的機構,由各成員議會提名的代表組成。這些代表應由各自的國家議會選舉產生,任期為2年。全體會議每年至少舉辦1次年會,如遇到緊急情況,經任何一成員議會提出,并經大多數成員議會的代表同意,可召開特別會議。全體會議可通過決定、決議和宣言,或就大會的基本政策和其他問題提交報告。
執行理事會由各成員議會的一名代表組成。執行理事會每年至少召開2次會議,一次在每屆年會召開之前,另一次通常在會年前3個月在上一屆年會主辦國舉行。
大會設一位主席,四位副主席和一位報告人。大會主席從成員議會的議長中選舉產生,須獲大多數成員議會代表支持,任期1年或2年(由主辦國議會決定)。主席有權連任一屆。主席在其任期第一年的首次會議中經選舉產生。
亞洲議會大會現在伊朗德黑蘭設有常設秘書處,每屆大會的秘書處設在大會主席所在國。東道國應負責提供秘書處以及召開大會所需的有關設施。
亞洲議會大會的官方語言是英語和阿拉伯語,工作語言是英語。目前,亞洲議會大會不收取會費。
三、全國人大與亞洲議會大會的關系
我全國人大是亞洲議會和平協會和亞洲議會大會的創始成員,派團出席了亞洲議會和平協會和亞洲議會大會歷屆年會,并于2002年4月在北京和重慶承辦了亞洲議會和平協會第三屆年會。
四、成員國及觀察員國
成員國(member,共39國):阿富汗、巴林、孟加拉國、不丹、柬埔寨、中國、塞浦路斯、朝鮮、印度尼西亞、伊朗、伊拉克、約旦、基里巴斯、科威特、吉爾吉斯斯坦、老撾、黎巴嫩、馬來西亞、馬爾代夫、蒙古、尼泊爾、巴基斯坦、巴勒斯坦、帕勞、菲律賓、韓國、俄羅斯、沙特阿拉伯、新加坡、斯里蘭卡、敘利亞、塔吉克斯坦、泰國、湯加、土耳其、阿聯酋、烏茲別克斯坦、越南、也門。
觀察員(Observer,共18國):澳大利亞、阿塞拜疆、斐濟、印度、日本、哈薩克斯坦、馬紹爾群島、密克羅尼西亞、瑙魯、新西蘭、阿曼、巴布亞新幾內亞、薩摩亞、所羅門群島、東帝汶、土庫曼斯坦、圖瓦盧、瓦努阿圖。
來源:《外國議會簡介》
編輯:redclou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