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大代表聯系群眾的探索和實踐
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人大代表以各種方式自覺聯系人民群眾,在實踐中創造了多種多樣的方式。
(一)公布人大代表聯系方式。公開人大代表的聯系方式,這是加強與人民群眾聯系的前提,也是完善代表聯系群眾機制的基本要求,更是每一位人大代表應盡的義務。雖然法律并沒有明確規定代表必須公開聯系方式,但是只有公開了聯系方式,才能讓群眾方便地找到代表,通過代表表達自己的訴求。2013年,湘潭市公布了383名省、市人大代表的個人信息,引起了廣泛的社會反響。
(二)參與調研、視察、執法檢查。代表參與調研、視察、執法檢查活動,能夠了解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保障代表知情知政權,增強代表履職的意識和能力。荊門市常年堅持安排代表參加常委會組織的工作評議、視察、執法檢查和專題調研活動。如近年來,荊門市縣兩級共有1000多名代表參加了市縣人大常委會組織的各類活動,強化了代表的角色意識,在參與中增長了代表的見識和履職能力。
(三)參加人大代表小組活動。荊門市人大常委會將抓好代表小組工作作為代表在閉會期間的主要工作。全市各縣市區的5000多各級人大代表,按照“便于組織,便于活動”的原則,成立了239個代表小組,各代表小組組織代表參與各種活動。如鐘祥市胡集代表小組面對60年一遇的旱災,積極開展農業生產視察活動,組織代表捐款捐物,為全鎮農民抵御災害、降低損失做出了貢獻。
(四)設立人大代表工作室。建立代表工作室可以為代表建立一個“家”,為代表聯系群眾搭建了一個固定的平臺,拓展了代表的活動空間,是一個有益的探索。2012年,武漢市漢陽區二橋街橋西社區建立了武漢市首家人大代表工作室,工作室有專人值班,設立專題接待日,還設有檔案柜,公開轄區內所有各級人大代表的個人信息和履職情況,方便群眾查閱和聯系。
(五)組織代表向選民述職。江蘇省南通市每年安排四分之一以上人大代表向選民述職,確保屆滿時每個代表至少向選民述職一次。在述職評議過程中,組織選民對代表述職情況進行書面評議。鼓勵選民當場向代表提問,對述職代表進行評價,肯定成績、指出不足、提出建議。換屆以來,南通市共有3432名縣鎮人大代表,向選民作了述職。
(六)人大代表接待群眾。目前,許多地方都開展了人大代表群眾接待日活動。根據人大代表的住址和選區,對社區、村莊、企業進行劃片,每一位人大代表明確一塊服務區域,在服務區域設立接訪室和接訪日,定期聽取轄區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及時將群眾反映的問題反饋給有關部門。同時,人大代表要走進社區和居民家中,上門征求意見,與群眾進行零距離接觸。
(七)人大代表網絡聯系群眾。現在流行的QQ、微博、微信等是互動性很強的溝通方式,為代表聯系群眾提供了很好的方式。公布代表聯系方式是被動的聯系群眾,而利用網絡則是代表主動聯系群眾的體現。近些年,全國兩會會議期間,人大代表紛紛通過開通微博、微信征集意見,聽取網民的呼聲,得到了初會的一致好評。
二、人大代表聯系群眾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群眾意識淡薄、知識儲備不足。目前,一些人大代表對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性質、地位及作用的認識模糊,對代表法規定的人大代表的職責、會議期間的工作、閉會期間的活動也是一知半解。只是將人大代表當作政治榮譽,履職責任意識不強。有的把代表資格僅僅當成一種榮譽,有的人大代表認為行權履職沒有什么報酬,對代表工作不主動,也有的代表認為決策重大事項是領導干部的事,自己“人微言輕”。
(二)代表聯系群眾的渠道不寬。近年來,各級人大在代表聯系群眾的方法和途徑上作了積極探索,但是代表活動大多以工作性質的集中視察為主,而且對在活動中要了解什么情況、解決什么問題、取得什么效果等預想不夠,使得代表活動“打了折扣”。閉會期間的代表履職平臺建設,仍是一個相對薄弱的環節。
(三)聯系機制不健全。一是缺乏制度保障。人大代表聯系群眾的動力不足,即使有聯系也只是被動式參與。二是缺乏物質和時間保障。人大代表一般都是兼職的,沒有足夠的時間和精力去參加閉會期間的活動。三是聯絡機構不通暢。鄉鎮人大多數還沒有代表聯絡機構,縣級以上的人大常委會辦事機構為代表在閉會期間的活動提供的服務非常有限。
(四)代表聯系群眾流于形式。法律對代表聯系群眾的次數、內容、要求等沒有量化和剛性約束,導致在實際過程中很容易流于形式。群眾難以全面掌握代表的履職情況,代表履職稱職與否并沒有一個評判標準,難以界定。有的地方人大為激勵代表履職,出臺了一些辦法,但是缺乏操作性強的約束機制,使得代表聯系群眾活動效果不甚理想。
三、加強人大代表與群眾聯系的有效路徑和對策
(一)提高代表素質,增強代表聯系群眾的能力。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把加強代表學習培訓作為一項基礎性工作來抓,在抓好代表學習法律法規的同時,加大對代表培訓力度。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還應當建立國家機關向同級人大代表寄送報刊、常委會公報、重要文件和通報重要工作、重大事項等制度,使人大代表在開展聯系活動前了解和掌握有關政策和規定。
(二)創造良好條件,營造代表聯系群眾的大環境。一是強化輿論宣傳。充分利用新聞媒體加強對人大制度和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努力在全社會營造良好氛圍。二是推廣成功經驗。各級人大常委會要認真總結代表聯系群眾工作的經驗,經常交流代表聯系群眾工作信息,轉化代表聯系群眾工作成果,提高代表聯系群眾工作的質量和實效。三是拓寬知情渠道。通過邀請代表列席人大常委會會議、參與人大常委會開展的視察和調研等活動,提高代表參政議政能力;通過召開政情通報會,向代表通報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主要情況;通過督辦代表建議,充分調動人大代表“為民代言”的積極性。
(三)健全代表選舉產生機制,優化代表結構。完善代表聯系群眾制度,應當完善代表選舉產生機制,從源頭上保證代表扎根群眾。一是完善現行代表的選舉程序,包括改進代表候選人的提名程序、增強選舉的競爭性和公開性、適當推行與擴大界別選舉制、區分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等環節。二是健全代表候選人的提名推薦和審查機制,嚴格把好候選人的政治關、素質關。三是優化代表結構,提高基層人大代表特別是一線工人、農民、知識分子代表比例,降低黨政領導干部代表比例,真正將政治覺悟高、熱愛代表工作的人選為人大代表。
(四)健全代表聯系群眾活動體系,搭建代表履職平臺。一是把代表工作和常委會各項工作相結合。在常委會組織的視察、執法檢查、調研活動中,根據內容吸收不同層次和不同行業的代表參加,擴大代表對常委會和專委會工作的參與。二是抓好代表閉會期間的活動。活動前要認真準備、周密安排、選好活動議題,不斷提高代表活動質量。三是加強代表工作的信息網絡建設。信息網絡具有掌握實情信息更加及時、共享外埠資源更加便捷、對外交流聯系更加暢通等特點。人大常委會應積極搭建網絡平臺,創造必需的信息網絡環境,為代表聯系群眾開辟新途徑。
(五)完善督辦處理機制,支持代表充分發揮作用。要強化代表建議意見的辦理,創新督辦方式,完善辦理制度,將代表聯系群眾反映上來的建議及時納入辦理范疇,有效跟蹤督辦,確保辦理效果。各級人大常委會要按照規定認真督辦。特別是對涉及群眾較多、社會普遍關注、情況復雜、辦理難度大和代表多次來信來訪提出而沒有解決的問題,通過努力能夠辦理落實的,要確定一批重點督辦件,由人大常委會牽頭督辦,并在規定時間內答復代表,做到件件有答復、事事有回音。這樣能夠充分發揮代表聯系群眾的橋梁和紐帶作用,又能有效調動代表密切聯系群眾、為群眾服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六)完善代表聯系群眾保障機制,解決代表的后顧之憂。一是加強代表聯絡機構建設。各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要切實加強代表聯絡機構建設,明確機構職責、加強機構編制、配足配強人手、保證工作經費。二是加強代表聯系群眾場所建設。建立工作室、工作站,為聯系群眾相對固定場所。三是加強代表聯系群眾的時間和經費保障。人大代表要處理好本職工作與代表履職的關系。各級財政部門要按法律要求逐步增加代表活動所需經費,并撥出一定專項經費,用于代表聯系群眾場地、設備等基礎設施建設,并嚴格保證專款專用。
(七)完善代表聯系群眾監督機制,督促代表積極履職。一是建立健全代表信息公開制度。代表聯系群眾,首先要保證群眾知曉代表、認可代表,暢通聯系渠道。二是建立健全代表履職公開制度。及時公布代表提出的議案建議,及時報道代表參加審議、表決和選舉等情況,便于群眾及時了解代表履職情況;同時,探索代表對某些議題行使表決權時實行記名的辦法,以確保代表按照人民的意愿行使職權。三是建立健全代表述職評議制度。代表向原選區選民或者原選舉單位述職即報告履職情況,并接受評議,是代表接受群眾監督的最直接的、最有效的形式。 (作者單位:荊門市人大常委會研究室)
來源:湖北人大網
作者:高勝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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